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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后/美国制裁之日 黄之锋伏法之时/方靖之

2020-05-29 04:28:0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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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通过制定港区国安法,一众勾结外部势力干预港事、甘当外部势力马前卒的反对派政客,自然是首当其衝;豢养他们多年的外部势力,也不会甘於多年的巨额投资被一铺清袋,疯狂反扑是意料之内,其中美国的反应最为激烈,看来是投下了重本担心血本无归。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周三再发表声明,指已向国会汇报特朗普政府已经不再视香港为高度自治云云。有美国官员透露,总统特朗普有很多可能的回应,可能包括签证及经济制裁。这已经不知道是美国第几次“事先声明的制裁”,这样的制裁恐吓自去年“修例风波”后就没有停过。虽然在特朗普治下,做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也不是第一次,但要制裁香港必定遭到中国反制,对於当前美国经济以及特朗普的连任梦,恐怕也没有多少加分。

  当然,美国要制裁是美国的事,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对於香港一些政客如黄之锋之流,不但没有劝阻美国拿香港开刀,反而勾结、邀请、呼籲美国大力制裁香港。这样公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就不能坐视不理,必须严惩治罪,不能让黄之锋之流如此气焰嚣张。在美国制裁之日,就是这些“汉奸政客”伏法之时。

  “国际路线”其实是卖国祸港

  港区国安法将禁止和惩治四项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这四宗罪与基本法23条提到的七项罪名有两宗重叠,即分裂国家和颠覆政权;另外两宗罪中,恐怖活动不被23条包括,外国干预则有部分重叠。港区国安法特意加入恐怖活动,自然是考虑到香港本土恐怖主义的风险不断上升,必须立法规管。至於打击在外国和境外势力对香港的干预,针对的更不只是外国政府,亦包括外国势力,当中可以是“白手套”、NGO、卫星组织等,在打击上将更加有针对性,做到违法必惩,没有死角。

  在港区国安法立法提出后,一众反对派政客随即张皇失措,有的立即表示自己从来不是“港独派”,从不会勾结外国势力,有的甚至忽然“中国人”起来,对於这些人当然要听其言也要观其行,但有一些人却是铁了心要做外部势力干预港事的棋子,这样就必须治其罪究其责。

  例如“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所谓“民间外交网络发言人”张崑阳就是最明显的例子。黄之锋在全国人大审议“决定”时,已经第一个走出来表示会继续走“国际路线”,即是勾结外部势力干预港事的路线。及后他随即四处勾连,包括联同张崑阳与美国参议员视像通话。

  张崑阳说,不少美国参议员都对香港情况感忧心,在国会启动法案声援香港,张说“制裁更加有机会升级”,中资公司或会受美方限制不能用美元结算,以带来打击。黄之锋提到欧盟成员国外交部长联合会议亦会讨论香港议程云云。

  黄之锋亦不断高调接受访问,担当美国的“传声筒”,指美国白宫正研究制裁,“绝非只闻楼梯响”,包括冻结官员资产、针对敏感军民两用科技产品的局部经济制裁、取消单独关税区地位等,而美国大有可能利用上述的三点摧毁香港反制北京云云。黄之锋俨如美国“代言人”,不但说明他代表的是美国利益,是美国的马前卒,更暴露他正与美国合谋制裁香港、损害香港利益。就算黄之锋没有资格参与具体政策的制订,他至少是扮演了“引狼入室”,製造混乱的角色。这样的行为不但祸港,更是彻头彻尾的“汉奸”所为,出卖了全港市民的利益,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

  为国安法立威的“最佳人选”

  黄之锋、张崑阳的行为,已经违反港区国安法中“颠覆国家政权”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两宗罪。黄之锋与外国勾结已是证据确凿,他自己也承认,而他勾结外国制裁的目的,就是要推翻香港以至中央政权。黄之锋如此嚣张挑战港区国安法,一方面是要测试、挑战香港的执法底线,另一方面是自恃有美国撑腰,执法机构不敢奈他何,所以他才会如此猖狂。

  港区国安法关键不单在於立法,更在於执法治罪,从而形成法律的阻吓力,令“祸港者”不敢轻言造次,填补香港国安漏洞。要显示国安法威力,黄之锋正是最佳人选。在美国正式制裁之日,就是让黄之锋等“汉奸”伏法之时。黄之锋以为美国是他的“保护伞”,只是一厢情愿,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刑期,以及永远没有资格再参加香港的任何选举。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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