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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维护国家安全 无“两制”之分/冼汉迪

2020-05-29 04:28:0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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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昨日以2878票赞成,极高票数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国家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从狭义来说,国家安全是指应对外国威胁甚至入侵的国防安全,但其实在这个科技发达、全球互联互通的世代,国家安全已经延伸至更广义的层面包括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太空安全等,例如内地现行的《国家安全法》便列出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但笔者相信,国家安全的内涵,将会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扩展。所以在当今世代,单靠增强军事实力显然已不能完全满足国安的实际需要,而需要利用法律来完善制度,达到国家安全的目的。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第23条中便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

  但回归至今已二十三年,这个责任因为种种原因,至今仍没有落实。但期间,国际形势出现巨大的变化,政治局势动荡加上恐怖主义兴起,国家在应对国家安全上需要面对的挑战及难度日益提高,但偏偏属於“一国”之内的香港,由於没有相关的法例,导致外部势力有机可乘。2019年下半年开始因“修例风波”而带来的连场暴乱,大肆宣扬“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与本土恐怖势力蔓延加剧,企图利用香港的高度自由试图分裂国家。

  更有甚者,我们亦发现外国势力的明显介入,不论在财政上及所谓国际舆论支援上均有迹可寻。但无奈因为欠缺相关法例,特区政府只能“听之任之”。

  一般市民生活不受影响

  可惜以本港目前形势,在当前甚至相当一段时期内,社会整体气氛将难以达到特区政府推进立法的“适当时机”,要与纵容暴力、想方设法“妖魔化”23条来误导市民的反对派在立法的问题上取得共识,更无异与虎谋皮。在此情况下,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特区政府公布实施,以堵塞国安漏洞,不仅符合宪法及基本法,亦是在基本层面上维护国家安全的最有效方法,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

  反对派抹黑立国安法破坏“一国两制”,笔者不敢苟同。多年来反对派一样强调要捍卫“一国两制”,就是说他们也认同“一国”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但试问没有“一国”,何来“两制”?

  故此,为了“一国”的安全而立法,从而保障“两制”的继续存在,本身就是捍卫“一国两制”的举措。更何况法例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并不会受到影响,反对派如此铺天盖地来抹黑是次立法,无疑给人“此地无银”的感觉。

  更何况,若中央政府不尊重“两制”,大可直接将内地的《国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但在“决定”中,我们港区国安法的立法方向并不包括23条涵盖的叛国、煽动叛乱、外国政治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窃取国家机密,以及本地政治团体与外国政治组织联繫等内容,这些内容仍需要特区政府透过本地立法方式处理,足见中央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仍尊重“两制”的差异。

  最后,笔者希望再次强调,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所以,“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只有“一国”之责,而无“两制”之分。

  互联网专业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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