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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微篇\铸造捍卫“一国两制”的铜墙铁壁\周八骏

2020-07-02 04:23: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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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回归23周年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香港国安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从此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但是,由於历史因素,中央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缺乏治权层面的相应配合。香港本地为美英所操纵的“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在整体上和重要战略领域裏,都大於爱国爱港中坚力量。

  在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推动下,特区第二个5年开始建立与内地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亦即众所周知的CEPA,促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由最初5年所谓强调“两制”忽略“一国”,转为经济讲“一国”政治依旧强调“两制”。但是从2003年6月底开始到2020年6月底,17年时间香港一直在经济讲“一国”政治仍强调“两制”的阶段徘徊。究其原因,是中央领导特区的制度建设欠完备,其中,最关键的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明显缺失。

  2003年6月底CEPA签署,紧接着是“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在美英指使下发起遊行,使特区第二届政府贯彻基本法第23条、开展香港本地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夭折。

  17年来,23条被“拒中抗共”政治势力“污名化”、“妖魔化”,特区历届政府或者无心或者无力重启立法工作。从而,香港面对美国调整其全球战略、宣布中国为其主要对手之一而全面遏制中国,过去一年把“修例风波”演变为“黑色革命”,以暴乱为手段向中央领导香港特区的宪制权力发起空前嚣张挑战,使国家安全在香港遭遇空前严重威胁。香港居然缺乏应有和必须的法律手段予以粉碎。

  事实证明,“一国”要真正成为“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必须首先在香港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也是中央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基本保障。唯有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才有坚实的抓手和依讬,“一国”的权威才能牢固确立。

  回归23年的历史充分显示,香港经历长逾一个半世纪的西方意识形态薰陶,回归祖国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就港英管治者撤退,中央政府任命的特区政府就职而言,香港回归祖国这一目标在1997年7月1日已然达到。就特区政府和特区建制各部分均效忠国家及香港特区,以及香港大多数中国籍居民认同自己既是香港人也是中国人而言,香港回归祖国仍处於一个过程,1997年7月1日是这一过程的开始。正是在这后一层意义上,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回归祖国历史进程中的一座丰碑。

  首先,香港国安法铸造捍卫“一国两制”底线的铜墙铁壁。明确界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事责任,规定四类犯罪行为的刑罚,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对“拒中抗共”政治势力产生强大震慑力。

  其次,国安法明确规定中央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体现并保障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驻港解放军的使命是保卫香港特区作为中国不可分离一部分的领土完整,也是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的最后屏障。相比较,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条件下,驻港国安公署在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的同时,能够对特区稳定繁荣发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最后却决非次要的,是香港中国籍居民人心回归,需要特区有效切断美英伸入香港的黑手,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有力遏制“拒中抗共”政治势力,也需要特区政府扎实推进经济转型,香港经济重建持续增长轨道,房屋、养老等等结构性民生难题尽快得到标本兼治,让香港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黑色革命”将很快被平息,香港居民能够安居。同时,香港国安法确保稳定的经商环境,保障乐业。

资深评论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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