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威慑力,固然要看执法,但判决更重要。国安法生效三天,第一宗检控案件出现。基於涉案人员严重的违法事实,公众强烈希望法庭能秉公审理,作出能有效维护国安、维护法治精神的判决。
国安法出台后,乱港势力“鸡飞狗跳”,逃的逃、躲的躲,一片哀嚎,但仍然还有“亡命之徒”参与七月一日非法遊行。黑暴并没有因国安法的出台而有所收敛,穷兇极恶,怵目惊心的暴力,以及公然挑战国家安全的行为仍然大量存在。警方全力执法,共拘捕了逾三百人,当中最少九人涉及违反国安法。
昨日被起诉的是所谓的“电单车男”案。这名23岁男子涉嫌驾驶电单车、背插“港独”标语,以高速撞向警员,造成多人受伤。疑犯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恐怖活动罪”,两案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此宗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在於两点。一是疑犯行为太恶劣,当日有多名市民拍到疑犯的片段,若非警员躲避及时,后果不堪设想,可谓人神共愤;二是疑犯插着“港独”标语,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在国安法生效之后,仍敢明目张胆煽动分裂及行兇,挑战法律的意图太明显。因此,此案若不予重判,不足以平民愤,更无法彰显法律威力。一旦有涉及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对“港独”分子是一个强大的震慑。
在昨日更早时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依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四条的赋权,指定了六名裁判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这是健全维护国安执行机制的重要一步,接下来还会有更多法官获得委任,更多案件将进入审讯环节。
被委任的法官具有特殊的宪制角色,地位非比一般,他们是维护国安的重要一关,香港法治能否重回正轨,任重道远,公众对此寄予极高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