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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生效 “港独”鸡飞狗跳/香港菁英会政治研究会副主任 卢麟智

2020-07-05 04:23: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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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国安法终於在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前夕正式公布实施。从去年起爆发的“修例风波”可以看出,香港已成为美国全面遏制中国的一枚棋子,儘管中央政府处处维护香港利益,以不同政策保障香港繁荣稳定,但美国等西方势力肆意干预香港事务,妄图透过其代理人搞乱香港,夺取香港管治权的举动,却将香港置於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无辜市民亦受到牵连。

  由於重启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工作无期,中央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为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提供法理依据。面对外国势力无理反对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笔者建议有关国家反对香港国安法之前,请撤销自己的国安法,否则这如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重标準,为何你可以有数十条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连一条也不能有呢?这是什麼道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前后,一些乱港政治人物如黄之锋、陈方安生、李柱铭之流,他们不是忽然支持23条立法,就是宣布退出政治舞台;“香港众志”、“香港民族阵綫”等“港独”“自决”组织更是急急解散。究竟这些乱港政治人物“急流勇退”,是因为他们真正身份是外国特工?是汉奸?

  笔者认为,两者都有可能性,这些人和组织往日口口声声“为民请命”、为市民争取所谓的“民主自由”,实际上他们只是把市民当作自己捞取政治利益的工具,所以当国安法通过后,他们就极速割席,“黄店”、“黄教生”只能你死你事,阁下自理了。

  回归23周年当日,锣铜湾、湾仔一带再次出现违法遊行和小型暴乱,市民透过电视新闻可以看到,除小部分摆明挑战国家底线的“示威者”,无视国安法依旧挥舞“港独”旗、“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外,更多的“示威者”是“又要威又要戴头盔”,“香港独立”旗上加上小小的“不要”二字,难道他们真的如此天真,以为加上小小的“不要”二字就不会触犯国安法?这些挥舞“‘不要”港独”旗的人一旦被捕,定必会送上国安法庭审讯,当然律师会以这些“小学鸡”行为作为辩护理由,但这无疑是侮辱法官智慧?你认为法官会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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