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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初选”违限聚令必须追究!\文兆基

2020-07-13 04:24:0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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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於九月六日举行,多名反对派政客均有意参选。为免太多人参选,造成票源被分薄,反对派於是在刚过去的周六及周日,举行了所谓的“初选”。只有在“初选”胜出的参选人,才可代表反对派出选。

  跟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政党初选不同,反对派的所谓“初选”并非党内投票,而是容许普通市民参与投票。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要让所谓“初选”看起来有“民意基础”,从而避免有人批评所谓“初选”,只不过是反对派“大台”操控的小圈子选举。

  可是,先撇开这次所谓“初选”的背后,究竟有否收受境外的匿名捐献,以及“初选”本身有否漏洞,投票结果的真确性问题不论,香港在新冠肺炎疫情死灰复燃之下,反对派便急於举行所谓“初选”,并呼籲群众到反对派设立的票站投票,究竟又是否合适?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本港近日已出现多宗源头不明的本地个案。根据衞生署衞生防护中心的数字,香港自七月八日至昨日,至少新增一百三十一宗本地个案,可见新冠肺炎已出现社区爆发的情况。在此情况之下,反对派照旧举行所谓“初选”,等同鼓励市民外出及聚集,变相增加新冠肺炎在社区蔓延的风险。

  事实上,虽说政府在六月已将限聚令的人数上限增至五十人,至今尚未再作下调,但是反对派呼籲市民参与“初选”的投票,并任由市民在他们设置的票站排队,部分地方的聚集人数已超过五十人以上,因而违反限聚令的规定。

  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的传播途径,其实并不只限於飞沫传播,接触带菌者曾经触碰的物件,亦会带来间接传播的风险。在此情况下,即使反对派“初选”的主办单位能确保市民佩戴口罩,以及保持社交距离,但所谓的票站若是消毒不足,仍有机会造成交叉感染。

  由此可见,反对派为满足一派之私,在新冠疫情已出现社区爆发的情况下,仍旧举行所谓“初选”,不但是罔顾全港公共衞生和安全,主办单位更有触犯限聚令之嫌。虽说执笔之际,有关当局未有到“初选”票站执法,但是限聚令本身并无追诉时限,当局若有证据证明,“初选”主办单位无视限聚令的规定,仍应於事后依法追究。

  最后不得不说,所谓“初选”参选者事前已签署协议,若在“初选”获胜并成功取得立法会议席,将会否决财政预算案,藉此瘫痪特区政府,从而逼使政府接受他们的“五大诉求”,而“初选”本身若已违反限聚令的话,便可视作“以非法手段阻挠香港特区政权机关履行职能”,因而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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