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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要说\业主勿上“`黄店”的当\冯 宣

2020-07-29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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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干扰来届的立法会选举,反对派早前一连两日举办所谓的“初选”,在全港设有约250个“票站”,当中逾半属反对派区议员办事处,其余近百间为支持黑暴的所谓“黄店”。不过,这些“黄店”及议办业主,随时惹祸上身。

  针对反对派的所谓“初选”,特首林郑月娥已指出,香港选举制度没有“初选”机制,不容许有任何做法干扰立法会选举,强调如果“初选”的目标是为达至所谓“35+”的结果,以阻挠政府施政,这将会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中颠覆政权的罪行。港澳办和中联办亦先后发出声明,直指“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斥责“初选”是非法操控选举、扰乱选举秩序,坚决支持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特首及“两办”的声明有理有节,“初选”搞手之一的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忽然心虚,宣布退出所有“初选”工作,更称“合法参与政治活动是本人可付出的极限”,无疑暗示他认同“初选”不合法。其他搞手亦急忙割席,“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慌忙宣告“民主动力”委讬承办的工作已经完成,又称他本人的协助角色已经完成。另一搞手戴耀廷亦选择退场,声言“争取多一些休息时间,专注学术工作”。这种种迹象显示,特首及“两办”的声明绝非无的放矢,“初选”的搞手非叫停不可。

  “初选”既然涉嫌违法,借出场地作“票站”自然成为帮兇。房署早洞识问题所在,已向部分议办设於公共屋邨的反对派区议员发警告信,指利用屋邨的办事处作“票站”不符合租约用途,会採取规管行动包括提早终止租约。民政事务局亦明确表态,指议办用作“票站”,有关开支将不获发还。部分商场、管理公司及业主亦当机立断,曾发信警告个别租户勿将“黄店”作为“票站”。

  根据现行法例,出租舖位作无牌酒吧或售卖色情光碟,业主不能以“不知情”推卸责任,分分鐘要负上刑责,舖位更可能随时被“钉契”。何况更严重的违反香港国安法?出借舖位作为“票站”,业主亦可能随时要付上刑责。作为“票站”的反对派议办,部分业权属於屋苑居民集体拥有,并交由法团管理,当局若依法查处,全体业主或会受到牵连,这实属无妄之灾。

  不久的将来,反对派又或再以种种理由,筹备不同形式的违法活动,业主届时不可不提高警惕,要尽快向违法行为说不。反对派区议员不时将政治问题带入社区,令社区难享安宁。各大小业主应认真研究拒租单位予反对派区议员作议员办事处,以免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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