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参与教育局“专业谘询服务”的教科书出版商,修订高中通识教科书,修改了香港实行“三权分立”的内容,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亦公开指出,香港没有实行“三权分立”。
教科书对师生互动来说是重要媒介,资料正确与否,直接牵涉知识的传授,要传授真知识,就必须从有根有据的事实着手,当老师掌握事实后,再运用多元方式因材施教,用心用力引导学生,日久见真章,真知识将会内化成智慧,师生都受用无穷;相反,若传授蒙混过关、言过其实、以偏概全的伪知识,再加上教师的个人偏见与伪知识相互掺杂,即使一堂课亦会贻误学生一生,一学年过去,透过掺杂错误内容的教科书,师生就会将错误加叠,最终是积错难返,观念难以改变,迷途难以知返。
学问的承传必有五部曲,此即“摆事实”、“讲道理”、“说感受”、“明思辨”、“向前看”,一步跟一步,有序踏步,不能错乱。
“事实”先要放在首位,继而通过掌握事实,再坦承的说出道理来。回归前后有哪一条法律说明香港是实行“三权分立”?由港英年代到特区政府,香港都是实行行政主导。回归前港督拥有绝对的权力,可随意操控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这是人所共知的。而港督只听命於英伦政府,英伦政府又拥有香港的司法终审权,如此,三权怎样分立?
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一国”的主权在前,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怎可能享有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权,更遑论“三权分立”?
就立法权而言,这绝非香港立法会的专利,早前公布实施的香港国安法正好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后,由特区政府刊宪就可在香港公布实施。这就说明,反对派高呼香港是实行“三权分立”,无疑是痴人说梦。
反对派硬要说香港特区行“三权分立”政治体制道理何在?他们提出的所谓“道理”,有如浮沙般空泛肤浅,由此而来的“感受”更是理不正气不壮,充其量只能呈现个人想当然的情绪宣洩。再难期望能有“明思辨”的学问严肃辩证过程出现,更不会产生具建设性“向前看”的通识致用之学了。
教学专业是碰到误区,敢於抽离与更正,是学界持份者的共同责任。教育局局长说明回归前后的制度都不是“三权分立”,更正通识教科书内容,无疑是走上专业尽责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