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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考/国家安全教育两项关注重点\邓 飞

2020-11-18 04:23:5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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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不久前有内地媒体问我,香港国家安全教育的现况是怎样?我直接回答:一片空白!

  这丝毫没有夸张,难道不是吗?虽然在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后,在学校推动国家安全教育的意识,的确是在社会上开始觉醒了。但是,关於应该如何推行,还是更多处於一种懵懂未知,甚至狭窄的理解状态。笔者想提出,至少有两个重要的关注焦点,需要教育界和社会予以釐清。

  第一,教育部门应该展开的是“国家安全”教育,而不仅仅是“国家安全法”教育。一个“法”字之差,内容和範围就差很远了,所能起到的效果更是不同。

  首先,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值得注意但易为人所忽略的是,国安法不仅提到要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这特区宪制责任,同时提到的是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而非只是国家安全法教育。

  另外,就算是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教育,也不仅只有香港国安法,还应该涵盖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以及香港现行法律中的相关条例,例如《刑事罪行条例》、《社团条例》等。

  所谓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律本身只能规定什麼行为是罪行,是不可为,但一般未及详细解释为什麼要把这些行为列入罪行,未及解释为什麼保护国家安全是那麼重要,未及解释原来国家安全的保护工作并不仅限於传统认知的防务等狭隘範畴。这些涉及国家安全保护工作的意义,以及国家安全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等内容,就必须由国家安全教育来跟进补上。

  第二,如何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教育。

  承接上一点,如果只限於法律教育,就会造成教育内容过窄。同理,如果只限特区一隅,不涉全国,也会造成短板,这会造成一个错觉,彷彿内地事情就与己无关了,这也是与培养青年人国家认同感的教育使命有所背离。

  九月二十八日,国家教育部发布《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这是自2018年四月教育部出台《关於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更具体化、可操作化的落实措施。依笔者理解,该“指导纲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全面地阐述说明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从纵向而言,根据青少年人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教育规律,详细地订明了不同年级应该如何推动国家安全教育。从横向而言,详尽说明国家安全教育所涉及的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路、资源、核、海外利益等十二个领域的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等教学内容,并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作出仔细的分工教学说明,可以说是一份非常专业和面面俱到的教育政策文件。一言蔽之,这个文件就是香港推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最佳参考文本。

  可能有意见认为,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真的需要把内地的国家安全教育全盘照搬到香港吗?笔者意见是,既是“一国”,那麼国家安全就是“一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教育自然是“一国”的国家安全教育。香港可以根据“两制”或者说内地和本港的经济社会差异,来决定这十几个领域的教育何者为重点,何者可以简介。例如,香港作为金融国际城市,经济特别是金融经济的安全可以作为重点;又如自去年中爆发骇人听闻的黑暴后,政治安全也应该是国安教育的重点,等等。

  “两制”可以决定不同领域的教学轻重编排;但“一国”则决定了所有领域的教学都应该包含在内。何况,这种全面教育还有其他界外效应:既顺便推行当代国情教育,而且与STEM教育、人文史地教育相结合,完全可以做到知识丰富、趣味盎然。谁说国家安全教育,就一定是严肃沉闷的?

  教联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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