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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辞”只是逃避责任的遮羞布\香港菁英会副主席、互联网专业协会副会长、香港青联科技协会主席 黄丽芳

2020-11-22 04:23: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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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就立法会议员资格作出决定,特区政府依法认定并宣布四名揽炒派即时丧失议员资格后,十五名揽炒派议员随即上演“闹辞”醜剧。当中有两位议员即日生效,其余十三人则在12月1日生效。据称,这两名议员当时要面对谴责动议,以为辞职就能“避过一劫”。笔者不禁要问,辞职真的可以逃避一切责任吗?社会应否对这些不守法、破坏议会和社会秩序的前议员追究责任呢?

  立法会议员就职誓辞是莊严而隆重的仪式,并不是流水作业的程序,议员的誓言背负了对市民、对香港、对国家的承诺与承担。作为立法者,坚守基本法、坚守“一国两制”是基本的责任;作为民意代表,他们更应做好榜样。市民对立法会议员的道德水平、守法水平有更高期望。我们希望民意代表不单为香港“立好法”,也要尽心尽力为社区、业界、选民、市民服务,一起把香港做好做大做强,鞠躬尽瘁,而不是期望去“揽炒”及破坏香港,甚至为反对而反对、瘫痪议会、不顾民生议题,甚至借高度自治之名去搞“港独”,藉“两制”之名去勾结外国势力,企图颠覆国家政权。

  我们要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一国”在“两制”之上,有国家才有香港,而不是把“香港”、把“港人”这个概念无限放大。立法会议员们应以身作则,不应去误导市民、更不应去误导年轻人。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分裂及诬衊国家的方式,去谋取个人政治私利的行为是极度自私的,实在不应继续鼓吹下去。市民必须要跟这些已离任或将离任的所谓民意代表追究责任。某个人就算拥有“选票”支持,也不能为其犯法行为得到“免责免刑”。如有犯法行为,他们应该依国家宪法、基本法、国安法的规定,依法惩治。

  “闹辞”只是揽炒派逃避责任的遮羞布,绝非所谓的“抗争”,选民必须看清楚他们的本质,不要受骗。犯法分子未来也要承担其法律责任,不是简单的辞职就可以逃之夭夭。香港市民必须要好好监察,不要给这些破坏分子不在其位之后有机可乘,继续进行有组织的破坏香港社会经济及法治的行为。议会必须趁这个机会“立好法”去拨乱反正,助香港重拾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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