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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大律师公会打压新闻自由\龙眠山

2020-11-25 04:23: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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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耀廷鼓吹“违法达义”,它不吭声;暴徒用汽油弹攻击法庭,它保持沉默;反中乱港传媒疯狂抹黑法官,它置若罔闻。然而,大公报近日一篇中肯报道就让它恼羞成怒,无端指摘内容接近“藐视法庭的边缘”,要求律政司採取行动。

  这个该捍卫法治时隐形、该安静时却发出噪音的“它”,正是惯於“双重标準”的香港大律师公会。

  高等法院日前判决警方速龙小队在执法时未有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大公报以“警察的人权谁来保护”为主题作出报道,并配了一幅漫画,讽刺判决偏袒暴徒。不平则鸣是新闻人的天职,大公报的出发点在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且是在判决后作报道,尊重司法亦符合新闻规範,毫无“藐视法庭”之意。大律师公会指控“莫须有”的罪名,完全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更重要的是,如此举动,是对新闻自由的赤裸裸威胁,意图逼使传媒不敢批评、质疑法律界的错误,是典型的“司法霸权”!

  有道是,正人必先正己,大律师公会也好,司法机构也罢,要赢得市民的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本分,要不偏不倚令人信服。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官将个人政治立场及偏见带入司法判决,并非个别事件。君不见,黑暴案被告屡获轻判,甚至被法官推崇为“优秀细路”、“未来社会栋樑”等等。而每当判决不公引发公众质疑,有关方面不是反求诸己,而是诿过於人,动辄挥舞“藐视法庭”的大棒,吓唬市民,以致司法有失公正的问题一直被掩盖。而大律师公会在其间扮演的角色,一点也不光彩。

  法官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而判决出错,就必须接受公众监察,纠错机制更须建立健全。大律师公会的声明,实际上是揭示出一个真相:司法不改革,公义就难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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