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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刊/大律师公会威胁新闻自由\小 鲨

2020-11-27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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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院法官周家明本月19日裁定,警方去年示威活动执法不展示警员编号违反《人权法》。《大公报》在20日发表报道,批评这单案件的判决,后来大律师公会在23日去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投诉《大公报》的相关报道攻击周家明,是“徘徊藐视法庭的边缘”,呼籲郑若骅“採取适当行动”。大律师公会好明显就想向郑若骅施压,要她起诉《大公报》藐视法庭。睇返争拗的焦点,《大公报》报道的标题《暴徒恶晒 警察冇人权 警员不展示编号 高院裁违人权法》,其中一个被针对的附图是一名示威者在警察前手持汽油弹说:“我有法官撑我,快啲畀个编号我睇!”

  大律师公会认为《大公报》的内容已超出批评司法决定的可接受範围,已接近构成藐视法庭。但是,去年暴力示威事件以来,大律师公会所发表的连串声明,全部都是有相同的政治观点,支持示威者,反对警权。本来评论大可自由,但是大律师公会向郑若骅施压,要她起诉《大公报》,亦超出了一般评论时事的範围,正在逼迫政府行动。

  正如名嘴屈颖妍所讲,大律师公会话《大公报》“徘徊藐视法庭的边缘”,其实大律师公会自己是“徘徊在叛国边缘”。

  大律师公会的行为暴露两大问题。第一,挑战新闻自由。香港的司法独立,法官可以独立作出裁决,但另一方面,香港亦都有新闻自由,媒体可以评论法庭的裁决是否公正。当然,两者都有界限,互相亦都要接受监督。但是《大公报》的报道和配图,主要针对裁决带来的效果,并不是针对法官本人,看不到藐视的意图,只看到评论时事的动机。若法庭的判决变成神圣不可侵犯,传媒不可以评论,那也就变成司法独大,新闻自由沦丧。

  第二,大律师公会明显有政治立场。其实法庭的判决,有时偏“黄”有时偏“蓝”,过去亦都有好多法官被指为“蓝官”,在判案之后被媒体,以至网民剧烈攻击,甚至有网民对於一些被指“蓝官”的法官的人身自由作出威胁。如果大律师公会是一个公正的专业机构,关心公众评论过界对法官有藐视行为,应该不论“蓝黄”,对那些针对“蓝官”的评论,亦都提出异议,甚至要求律政司司长去起诉。但是,大律师公会的意见,只是针对一方,看不到任何的客观公正性。

  总括而言,大律师公会如今类似於一个政治团体,披上专业团体的外衣,对所有亲建制的言论都难相容,但对去年发生的各种暴力违法行为就置之不理。动辄就叫政府以藐视法庭罪名起诉传媒,是新闻自由的重大政治威胁。

  註:原文刊於《巴士的报》,原题为《大律师公会自己“徘徊在叛国边缘” 叫政府告传媒 严重威胁新闻自由》,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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