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有话要说/英国才是真正违反《联合声明》\文兆基

2020-11-28 04:23:5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英国政府日前又再发表所谓的“香港半年报告书”,意图藉此干预香港事务。英国外相蓝韬文宣称,北京对香港实施国安法,“与基本法第23条订明香港应自行立法有直接衝突”,而国安法实施后,警方搜查报社及拘捕其创办人、拘捕展示政治口号的“示威者”,产生所谓的“寒蝉效应”。此外,他又宣称特区政府依法取消四名议员资格,是“削弱香港立法机关的角色”,“两度违反《联合声明》”云云。

  不讳言的说,蓝韬文的言论实在是颠倒是非。首先,基本法第23条是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保障国家安全,当中的“应自行立法”并无“只能由香港自行立法”之意。换言之,立法保障国家安全从不是香港特区的专属权利,而是宪制责任。然而,香港回归23年以来,一直未能完成23条立法,致使香港存在国安漏洞,中央才会因此而制定香港国安法,并在香港特区建立维护国安的执行机制。

  事实上,根据宪法,国家立法权授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香港国安法属於全国性法律,自然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立法工作。而根据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其所属的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再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上述均是香港国安法制定和实施的法理依据,蓝韬文何以故意视而不见?

  蓝韬文宣称国安法造成所谓的“寒蝉效应”,则是让人啼笑皆非。言论自由从来不是毫无限制,《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规定,言论自由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政府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以法律加以限制。制定国安法的目的,正是禁止任何人作出或煽惑他人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符合《公约》的规定。对於有意危害国家安全的人而言,国安法固然会产生所谓的“寒蝉效应”,但是对於普通市民而言,其言论自由则不受影响。蓝韬文那麼着紧所谓的“寒蝉效应”,背后的动机真是不言而喻。

  至於四名揽炒派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原因是他们曾建议外国制裁国家及香港特区,这种彻头彻尾的叛国行为,相信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纵容此事发生。

  事实上,根据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前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国香港特区,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作出释法,其第3款亦已言明,宣誓后作出违反誓言的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既然如此,政府依法认定并宣布四人丧失议员资格,又何来“削弱立法机关的角色”?

  综观整份《联合声明》,并没任何条文列明英国在回归之后,有权监察香港特区及其政府的运作状况。现时英国不断拿《联合声明》说事、干预香港事务,才是真正的违反《联合声明》。

  当然,蓝韬文最逗趣的地方,是他表示正探讨不再让英国法官担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作为英国所谓的“制裁”办法。

  其实,基本法第92条虽然规定,法官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但是外籍法官一直存在“双重效忠”的疑虑。在此情况之下,蓝韬文考虑禁止英籍法官来港受聘,对香港司法系统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时事评论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