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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香港/让一些人“害怕”,正是国安法的应有之义\靖海侯

2021-01-13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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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警方有力执行下,国安法正在香港落地生根。随着黑衣暴徒陆续被捕,黎智英被送进大牢,黄之锋在还押期间再被起诉,这项法律逐渐显露出威力,让反中乱港分子从“违法达义”的春秋大梦中醒来。早前,警方又拘捕55名策劃组织实施所谓“初选”、涉嫌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员,更让一些人哀鸣不已。没有束之高阁、不是“无牙老虎”,香港国安法在实践中彰显着权威性、表现着威慑力,恰恰证明了立法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执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执行。”对香港国安法来说,及时出台是第一步,有效实施是第二步,第二步走得好不好直接关係第一步做得对不对。或者说,如果香港国安法公布施行后,没有相关执法行动和司法行动,既是客观上否定了立法的必要性,也在实际上否定了立法的严肃性。制定出来的法律,就是要发挥惩戒作用,就是要以负约束实现正激励,就是要让一些人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香港国安法的意义就在於此。若离开这一点,作为一项法律它一定是不合格的,作为一种治理它一定是失败的,作为法治的一环它也一定是可有可无、毫无价值的。这,当然不是香港国安法想要的结果。

  面对这部新法律,面对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新的法律实践,香港一些反对派似乎还没想明白,还有心存幻想的。特别是在警方依据国安法开展系列执法行动,在搜捕参与所谓“初选”的人员后,他们又以危言耸听恐吓市民,谰言所谓60万参与“初选”的市民会作为“共犯”,同他们一样“命运与共”。此伎俩,还是他们裹挟市民进来的老套路,毫无新鲜感。他们还说因香港国安法製造的“寒蝉效应”正在全港蔓延,在摧毁香港法治与自由的核心价值。在煽惑社会对抗国安法,在误导、诱导社会反对香港拨乱反正上,他们怕是要“一条道走到黑”了。

  在立法之初,有关方面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香港国安法意在“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且在依法拘捕戴耀廷等55名策劃组织实施所谓“35+”和“揽炒十步曲”、实践“瘫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目标的相关人员后,明确“坚决支持将有策略地组织或实施瘫痪政府的涉嫌违法人员,与一般受误导参加所谓‘初选’投票的民众区分开来。”香港国安法不会“溯及既往”是法律上的莊严承诺,不会牵扯一般民众是执法上的一贯原则,看看这项法律公布实施后,被拘捕和控诉的那些人,有一个在反中乱港上消停过吗,有一个是“普通民众”吗⁈

  国安法必须是“有牙老虎”

  香港国安法必须是“有牙老虎”,没有牙不足以震慑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没有牙不足以贡献香港拨乱反正,但这头“老虎”要“咬”的只会是反中乱港分子。香港国安法,就是要让他们其中顽固不化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他们其中蠢蠢欲动者放弃幻想,让他们其中心怀鬼胎者洗心革面。香港国安法,要的就是反中乱港者不自在从容、不嚣张跋扈、不敢付诸行动并闭上嘴巴,这带给他们和仅属於他们的“恐慌焦虑”,在他们这一群体中产生的“寒蝉效应”,可以有。

  对香港一般市民来说,大可不必为这些反对派的言辞吓住。香港国安法是一部严谨的法律,初心是为了实现香港的岁月静好,目的是为了夯实香港的发展根基。它要做的是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它不会在拨乱反正的同时製造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一般市民大可放心,畅享基本法保护的自由和权利。而在香港国安法下,必要调整后的香港反对派,如果聚力香港发展建设,一样有空间和舞台。

  让一些人“害怕”,是香港国安法的应有之义;让更多人安心,是香港国安法的内在之意。经历“修例风波”后,一度备受煎熬的香港市民更应该痛定思痛,认清大势,选择不再被反中乱港分子绑上他们“危险的战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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