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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析/立即禁止BNO免“双重效忠”\方靖之

2021-01-13 04:23:5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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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早前宣布放宽拥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入籍,BNO合资格申请人可申请BNO特别签证入境英国,并可居留、工作及读书五年后申请永居权,一年后可申请入籍。

  BNO从来都是旅遊证件而非国籍证明,并不具备入籍英国的资格,当年英国政府推出BNO,也不过是敷衍港人。英国突然单方面宣布改变BNO的性质,将旅遊证件变成入籍凭证,正是因应香港国安法的出台而作出的政治行动,出发点是政治,是为了继续在香港煽风点火,继续在香港吸纳“恋英分子”插手香港事务的一项长远部署,这是一个别有用心的计劃,也衍生出严重的“双重国籍”问题。中国并不承认国民具有“双重国籍”,外国企图在国籍问题上搞局,必将引来中央的反制,而这些以为得到外国“怜悯”的港人,最终恐怕只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香港目前有逾40万人持有BNO,预期有关数字还会继续上升,原因是在英国宣布可以BNO入籍后,不少过去没有续期的港人相信也会纷纷续期。

  然而,英国突然容许BNO入籍是因为“大发善心”吗?当然不是,一方面英国是希望藉此在香港吸纳优质的劳动力和资金,有关计劃设有门槛筛选,不是只要持有BNO就来者不拒,不要说大多数暴徒“手足”都没有BNO,就是以他们要学历无学历、要技能无技能、要钱无钱,这些人根本不可能符合英国的入籍要求,BNO计劃要吸纳的是精英、专业人士、有资产一族,而不是街头鬥士、职业社运人士、黑衣暴徒,这本身就是一个“吸金”、“吸血”计劃。

  英以BNO为饵吸“暗桩”

  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政治计劃,以英国国籍为饵,吸引一些“恋英”、“媚外”者申请,加以整合筛选,这些人未必最终都会移民英国,不少会继续留在香港,这些以BNO入籍英国的港人,自然会成为英国在港的“暗桩”。这样一个BNO计劃,不但可以为弱不禁风的英国经济注入活水,更可以吸纳大批心怀英国的港人,成为之后干预港事的棋子,打的是一石二鸟。

  对於这样一个别有用心的BNO计劃,香港当然不能听之任之。首先,这是英国单方面改变了BNO计劃,这样香港自然也要因应新的情况作出应对。香港本身并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已经纳入到基本法附件三,成为香港的法律,当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同时,考虑到香港的特殊情况,中央也作出了弹性处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当中提到“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国公民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对於香港居民的国籍问题作出了较宽鬆的处理。

  效忠英国还想要港人福利?

  但现在英国因为政治原因而改变了BNO的属性,意味着将来可能有数以十万港人以BNO入籍英国,过去“双重国籍”的人数并不多,但如果变成数以十万计,这样问题便会变得複杂。就以社会福利为例,如果这些人已经入籍英国,为何仍然可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享受各种福利?香港资源有限,过去对於领取者都有严格的限制,任由“双重国籍”者享受两边福利,在全世界都不会容许。再如政治权利包括参选及投票,既然有关人士已经入籍并宣誓效忠英国,《马太福音》说过:“一人不能事奉两主”,宣誓效忠英国的人,又怎可能会效忠香港特区?就如英国制裁香港,这些人究竟会站在香港这边或是英国那边?而且,这些人是否还符合出任公职,包括参选、担任公务员的资格?都值得深入研究。

  过去香港对於“双重国籍”问题往往採取隻眼开隻眼闭的态度,只要他们不正式宣布,特区政府一律当作中国国籍居民看待,可以与香港永久居民一样享受各种服务和资源,行使政治权利。

  但现在英国操弄BNO计劃,随时出现几十万“双重国籍”人士,这些人一边享受香港的福利和政治权利,一边又随时準备离开香港,这样对於“双重国籍”问题更不能视而不见,必须及早处理。

  针对英国的不安好心,应立即禁止BNO作为旅遊证件以作反制。对於通过BNO入籍英国者,更应研究立即取消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并取消其相关的权利和福利,包括医疗、社福、房屋,其参选及投票资格,也应因为入籍英国而取消。始终,既然这些人已经选择移民入籍他国,效忠对象已经转移,自然不应再享有这些福利和权利,这样的做法才是真正的国际标準,有关方面应及早研究及公布,让有意移民的港人知所进退。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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