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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析/中央为港完善制度 “爱之切,则为之计深远”\李继亭

2021-03-06 04:25: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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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昨日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草案作了详细的说明,指出了五个“重要原则”和一个“总体思路”,以及对选委会的“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的具体方向。简而言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决定+修法”的方式,“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以确保落实“爱国者治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与香港的繁荣稳定。可以说,这是中央为帮香港走出困境而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市民相信,在相关修改完善的程序完成后,香港将迎来一个更有保障的发展未来。

  重新构建选委会增加赋权

  显而易见,选举委员会是此次总体制度设计的核心,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重新构建”,即包括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以及产生办法;二是“增加赋权”,将选委会的角色和权力由以往的一种,增加到三种:

  第一,选举产生行政长官。这是选委会回归以来一直拥有的功能和作用,也已经产生了四任行政长官,日后完善了选举制度,这一点不会有改变仍会继续;

  第二,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这既可以说是新的“赋权”,同时也可以说是“回归”以往的权力。在回归之初的第一届及第二届立法会中,就分别有10席及6席,是由选委会选举产生的,市民对此并不陌生。值得注意的是,昨日议案说明中专门註明“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也就是说,日后经选委会产生的议席不会是少数。

  第三,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这是一项新的职能。目前未有正式的方案公布,具体如何运作仍是未知之数。但参考以往的其他选举安排,一个可能的方式是,日后任何人要成为立法会候选人,都必须得到一定比例的选委会委员提名。

  通过对选委会的“重新构建”以及“增加赋权”,可以有效地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更加广泛的代表性”。事实上,选委会由最少四大界别组成,来自於香港社会的各层面,日后进一步扩大组成及规模,更多民意得到补充和加入,代表性无疑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而强化选委会的功能角色与职权,也就是香港社会政治参与程度的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从本质而言,选委会的民主的程度更加充分,民意的体现也更加有力。

  值得注意的还在於,草案说明中还指出,要“对有关选举要素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这就意味着,对参与相关选举的资格审查,会更加严谨,堵住了过去的漏洞。众所周知,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任何人只要符合最低限度的要求即可参选,甚至有些连“确认书”都可以不签署也能成为候选人。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以及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大量“港独”等极端激进势力,就是利用这一漏洞,成为候选人甚至登堂入室成为立法会及区议会议员。事实一再说明,这一漏洞不补上,将来还可能再出现“港独”参选的乱象。

  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

  另一方面,从完善整个制度的角度而言,选举主任虽然有权作出选举资格的确认,但权责仍十分有限,而一直以来都有声音认为,不应将资格确认的责任交由选举主任来承担,而应当要有一个更加权威的机构。此次草案说明中表明,要有“全流程的资格审查机制”,就是呼应了社会的要求而设。所谓的“全流程”,意味着不仅仅是“参选”这一关,也可能会涉及到“当选”及后的资格审查。这是完善选举制度的必须必要之举。

  总而言之,一系列的修改完善之下,可以“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堵住了选举漏洞,完善了制度安排,可以有力地确保“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力地确保“一国两制”实践及香港的繁荣稳定。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符合香港基本法,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必须指出的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真心诚意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最大程度保障广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正如中联办发言人所指出的,“爱之切,则为之计深远”,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香港社会早日停止政治争拗、心无旁骛谋发展,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由之路。做好这项工作,功在当今,惠及长远。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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