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以法论事/夏博义以私利凌驾香港公众利益\毕文泰

2021-03-22 04:24:5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香港大律师公会新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上任后,长篇幅地批评香港国安法,并在大律师公会的网站首页上公然写道“认为2020年的香港国安法并不符合法治精神”。更在公开访问中发表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国安法条文等政治言论,比如香港国安法第60条规定: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以及第55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夏博义原定居英国,并且是英国自由民主党成员,原任英国牛津市议会议员。据悉经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和骆应淦提名后,旋即被推上公会主席之位。大律师公会作为一个非政治性的专业组织,一位外国政界人士空降担任主席,已经令人感到意外,而这位外国政客,居然可以堂而皇之地以香港法律专业团体身份,对全国人大颁布的香港国安法作出政治性指控,简直是荒谬至极。

  个人政党利益高於一切

  另外,夏博义的言论与自由民主党所採取的立场是一致的。自由民主党党魁Sir Ed Davey曾签署一份谴责香港国安法的声明,称该法是“对香港自治、法治和基本自由的全面侵犯”,并宣称“对此表示同情的政府必须团结一致,表示不能容忍这种公然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行为。”由此可见,自由民主党对国安法怀有政治上的敌意,夏博义的言论鲜明地反映他支持这一立场。

  英国现在正在利用一切机会与中国对抗,并试图对中国造成伤害。表面上以事实为準绳,实际上则是意识形态先行;宣称维护法治,实则以政治立场为先导。以“法治”的旗号践踏蚕食真正的法治。例如,黄之锋、林朗彦、周庭因在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法庭定罪并被判处监禁,而英国却谴责这是“完全的司法不公”。口口声声维护公民平等自由的权利,却对暴徒的暴行避重就轻,没有公开严词谴责目无法纪包围警察总部的暴徒,甚至有为其开脱之嫌,这就真的是在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吗?法治的真谛,笔者认为应该在於为人们提供一套共同遵循的规则,在人与人之间建立稳定的预期,以保证我们每个人都不必担心受到他人的非法伤害。

  夏博义曾在2021年1月21日讲话中,表明他认同英国自由民主党对国安法的态度,他於2021年2月20日向传媒透露,“在成年的大部分时间裏”都属於英国自由民主党,并没有退出的打算。他更明确表示“如果我认为辞去自由民主党的成员资格将有利於香港大律师公会或香港,我会考虑辞职。然而,我认为这不太可能。”

  对“公会”造成深远伤害

  因此,笔者发现,现在出现了一种特殊现象。香港大律师公会表面上是一个非政治的专业性组织,管理并团结香港大律师,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但是其主席却一直属於英国政治党派,并且该政党正意图把香港拖入“丛林法则”,为暴徒开方便之门,“玷污”香港法治。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夏博义仍然认为他在英国自由民主党的成员资格与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职位没有任何衝突。

  另外,夏博义这些言论也是理不胜辞。香港基本法第23条虽然要求香港特区自行进行维护国安立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央就失去对香港有关国家安全事项进行立法的权力,此种立法权并非香港独有和专属的立法权,中央政府依然拥有对香港特区有关国家安全立法的立法权。从法理学的角度,香港国安法是完全符合国家宪法、基本法的。香港长期以来,无论是法律界人士,还是其他各行各业的市民,都以香港法治精神、契约精神为骄傲。如果香港最懂法律的一批人的代表,让社会各界纷纷质疑其是否受到外国政治党派的影响,作出有失公正和公平的言论,甚至不顾法治的精神和法律人的操守,那对於香港来说,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标题为编者所加)

  香港湖北社团总会法律顾问

  (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