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媒体早前引述消息指,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正调查“民阵”,倘若证实“民阵”曾获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或其他外国资助,当局可能在短时间内引用《社团条例》取缔该组织。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事后发表声明,否认该组织曾收取外国政府或机构捐款,又表明不会自行解散云云。陈皓桓死撑“民阵”没有犯法,没有收取外国资金,但却悄悄删去网站内团体成员名单,又致函各个团体成员,呼籲暂时退出联络群组,并自行讨论去留问题。同一时间,“民阵”各个反对派成员亦树倒猢狲散,纷纷与“民阵”割席。如果“民阵”不是心中有鬼,为什麼要删去团体名单?为什麼各反对派成员又要匆忙劃清界线?原因很简单,因为不论是“民阵”以至反对派都知道“民阵”是一个怎麼样的组织,其背后的资金来源是什麼,幹的又是什麼样的勾当。这样一个以反中央、反特区政府、勾结外国为职志的政治组织,在全世界都不会容许,都必定会重槌打击,已经进入国安法时代的香港当然不会例外。
一直充当反对派“白手套”
“民阵”在2002年成立,成立目的就是为了反政府,在成立翌年就发动了七一遊行,之后反对派发起的遊行示威,“民阵”成为了最大的动员机器和平台。反对派政党不方便做的、没有能力资源做的,就交给“民阵”去做,而反对派政客亦轮流出任“民阵”的召集人,这说明“民阵”的定位就是反对派的动员平台,用来发动大型政治活动,也用来收取来历不明的资源,成为反对派的“白手套”。
“民阵”自成立以来却一直未有遵照《社团条例》第5条或《公司条例》的规定申请註册。法理上而言,未有註册的社团,便须停止运作,假如未註册的社团不依法停止运作的话,其幹事便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3个月。为什麼所有反对派政党组织都有註册但“民阵”却一直没有?唯一解释,是“民阵”有很多东西都见不得光,註册意味受到监管,尤其是如果以《公司条例》註册,当局将会严格监察其资金流向,有人可能担心资金来路“东窗事发”,所以一直拒绝註册。“民阵”近20年来一直违法运作,现在政府严格执法取缔违法组织,当然是无可厚非。
至於有反对派反问为什麼“民阵”多年来没有被追究,现在突然被指违法,是执法不公云云。固然,政府多年来未有严格执法,确实有失职之嫌,但不执法不代表“民阵”就是合法。同时,“民阵”在成立初期,虽然一直以反政府为首务,但其所为还未算出格,主要是发起遊行示威,未有严重的违法行径,这或者是当局网开一面的主要原因。但近年,“民阵”却已变成一个“黑暴”、“揽炒”大台。2019年的“修例风波”是“民阵”最先发动,迅即演变成回归以来最严重的暴乱,暴徒杀人放火,打砸烧抢,破坏法治,残害人命,这是争取什麼人权?但“民阵”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大力配合,每个星期都发动遊行示威为暴徒暴乱搭台铺路,利用参与遊行人士为暴徒打掩护,为暴徒提供装备,这样的“民阵”已经变成“黑暴”大台,这样的违法“民阵”还可以在香港存在吗?
及后,“民阵”更是愈益走火入魔,“黑暴”乱港还不满足,又大力推动“揽炒香港”,甚至落力配合非法“初选”,这些都表明“民阵”已经变成一个违法的“黑暴”、“揽炒”平台,而其背后更涉及外国政治组织的资金,涉及外国势力的教路,是外国势力干预港事的平台。
“民阵”一直坚称没有收取外国资金,这样的诡辩其实不值一驳,“民阵”或者没有以自身的组织名义收取,但有没有间接收受?有没有“民阵”中人以个人身份收取之后再捐赠至“民阵”?这样的操作在非法“佔中”时已经屡见不鲜。而且,俄罗斯媒体在2019年7月曾透露,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香港职工会联盟(“职工盟”)、香港记者协会、公民党、工党及民主党,均曾跟NED合作并获取资金。这些组织都是“民阵”成员,如果将有关款项转赠与“民阵”,算不算收外国钱?这些相信执法部门会查过水落石出。
有否间接收取外国资金?
政治组织当然可以有不同政见及立场,但都必须遵守当地法规,不能以违法、反政府为首务。然而,“民阵”的定位由第一日起就是反中央、反特区政府,初时还勉强维持“和平非暴力”,但近年却已变成一个主张违法暴力“抗争”的组织,成了“黑暴”保护伞,也成了“港独”的同路人,“民阵”是近年香港暴乱的一个主要“大台”,既为暴乱动员,亦负责各种物资宣传,是香港“黑暴”的罪魁祸首。现在大批暴徒相继被控入罪,反对派政客也锒铛入狱,作为“大台”的“民阵”又岂能逍遥法外?“民阵”不除,港难未已,等如在香港埋下一个计时炸弹,等待下一次的大爆炸,取缔“民阵”及检控相关负责人已是刻不容缓。
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