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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评后浪/开启香港民主新时代\李宇阳

2021-04-06 04:24: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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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全票通过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这次修订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不仅是对特区选举制度的一次纠偏,揭开了香港政治发展的新篇章,更是与时俱进对特区发展渐进式民主及优质民主的一次转变,为构建符合特区实际情况及专有特色的选举制度奠定基础,开启香港民主发展新时代。

  2021年1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听取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强调:“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才能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有效维护,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有效解决。”毫无疑问,此次完善选制恰恰就是对上述“三个有效”的根本保证,从运行体制、保护机制、执行办法、预期效果四个方面设置“安全网”,真正意义上的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

  有效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因此,包括选举制度在内香港特区所实行一切政治体制的决定权在中央,中央从宪制层面主导推进并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是无可争议、合法合宪的,也是履行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及义务。

  特区回归行政主导体制

  修订后的基本法附件一、二均提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对本办法的修改权不仅是明确相关权责归属,更是填补“五部曲”的漏洞,掌握完善特区政制发展的主导权,全面落实中央管治权。此外,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且其最终决定不可被提起诉讼。

  这一笔更是底气十足,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杜绝反中乱港分子混入管治队伍,把关“前门”,严防出现如2019年区议会选举时大量“港独”“自决”分子“入闸”的乱象。另一方面有利於堵住香港现行司法机制下特有的漏洞,部分人士为实现政治目的,浪费公帑滥提司法覆核企图阻挠改变政府决定。这样的“双重保险”机制对确保“爱国者治港”起到关键保护作用。

  吸纳基层更多政治参与

  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选举制度作为宪制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係到政权的安定性、政制的稳定性以及政府的施政效能。

  一直以来,特区政府深受“行政主导不彰”困扰,很大程度在於行政立法关係未能有效达成共识,更有甚者企图通过操控立法会选举以控制立会达到瘫痪政府施政的目的。因此,此次修订立法会组成结构,恢复选委会界别,採用4:3:2的组成模式,强化选委会角色,保障选委会全面参与,有利於确保政权安全稳定,回归行政主导体制;强化选举安全,确保立法会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有效解决香港社会各种深层次问题。经修订后的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组成人数大幅增加,有利於扩大香港各方的政治参与空间,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取消选委会中区议员界别,让区议会回归原始属性,专注基层民生事宜,彻底根除现时被反对派所把控的区议会进行政治对抗的风险。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选委会中新增的基层界别更是体现了中央治港的新思路,优化统战工作,吸纳基层更多政治参与,关注基层诉求和民生权益,毕竟得基层民心,方能确保施政顺畅。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完善选举制度修补现行体制缺陷,既是现实所需也是责任所在,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确保香港民主化进程继续顺利开展,最终达至“双普选”。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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