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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解决香港内耗困局 体现中央良苦用心\萧建辉

2021-04-08 04:24:5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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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在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此次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系统性修订,以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并增加赋权为核心,对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进行总体规劃设计,既及时弥补了原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又有效增强了选举制度的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度,是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和发展。

  民主没有统一模式

  笔者对此坚决拥护,并将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做好本地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这一制度设计考虑的是,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主要代表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议员主要代表行业、界别利益,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主要代表地区利益。再如,规定选举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和参与提名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这能够保证最终选出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是真正符合候选人资格要求、有较广泛代表性和认受性、有能力的爱国者,并在其履职中能较好将界别、团体或地区利益与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广大居民根本利益结合起来。

  民主没有统一的模式,香港选举制度不是任何其他选举制度的翻版,关键在於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契合香港发展需要,新的制度安排显然具有突出的结构性优化特点。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备受关注,究其原因并不複杂,经历了黑暴,香港各界从未像现在这样渴求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完善选举制度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被提出并受到热烈讨论,并不让人意外。

  笔者认为,这一调整意味着选委会将在香港政治生活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香港政制尤其立法会选举中将增加更多民主成分,其制度设计将更加稳定,意味着香港和平稳定的基础更为坚实。我们相信,在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之后,香港民主发展的道路会越走越顺,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自由将得到更充分保障,“一国两制”的香港实践必将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按照全国人大决定,下一阶段特区政府将进行修改本地法律的工作。特区政府除全力推动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外,更要让香港市民认同完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支持有关工作。这样的表态既务实也诚恳,毕竟,法律在文本层面获得通过是一方面,在社会层面获得认可并受到尊崇则是另一方面,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香港社会各界需要经历一个互动的过程,各方有必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信心。

  选举制度得以完善,可有效解决近年香港社会泛政治化和内耗不断的困局,切实提高特区治理效能,让特区可集中精力处理经济、民生等事项,并用好自身的独特优势,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拓展经济,达至长期繁荣稳定。笔者强调,只有建立一套符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才能得到全面维护,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香港长治久安。

  当完善选制的本地立法工作完成后,有更多具法治思维和能力的爱国爱港人士得以加入特区治理架构,香港政治社会环境将为之一新,更加和谐稳定,香港作为国际化、多元化、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将发展得更加稳健,各方面利益诉求更好得到兼顾。相信在中央关怀及香港努力下,香港走出困境可期、开闢新局可待、灿烂未来可盼,也期望特区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案,尽快启动本地立法和相关条例修改,并向公众加强宣传推广和解说,详细讲解立法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内容,亦呼籲各界全面配合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相关工作,为推动香港长远和谐稳定发展携手努力。

  湖北省政协委员、香港湖北社团总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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