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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修例打击“起底”还社会和谐\叶建明

2021-05-13 04:24:1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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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计劃本立法年度提交有关打击“起底”行为的修订条例草案,建议在现行《私隐条例》下引入针对“起底”行为的罪行。强调未经同意披露当事人资料,导致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伤害,即属犯罪,并建议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随着网络信息化社会来到,电脑的强大记录、对比及储存功能,令网络空间的个人私隐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私隐权问题已成为网络的最大法律问题之一。香港自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起底”行为猖獗,侵犯市民私隐,并在网上任意传播,借此恐吓被起底者等等恶行不一而足。据悉,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接获及主动发现超过5700宗关於“起底”的投诉个案。当中涉及警务人员及其家属的超过1500宗,佔整体个案约36%。另外表态支持政府或警方人士被“起底”的也佔整体个案约30%。

  须遏止“个人资料武器化”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日前表示,近年接连发生严重损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虽然国安法的实施有效加以遏止,但这不代表香港的国家安全风险就此消失,需时刻保持警惕。他指出,本港有五个最直接的国家安全风险,其中一个就是“个人资料武器化”。通过网络“起底”,製造白色恐怖,将资料公开变成武器,令市民不敢发声。

  香港律师会网站的一篇文章提出,“‘起底’不仅伤害了被‘起底’的人士,更是个人资料被武器化的典型例子,倘若‘起底’行为不被抑制,可能会破坏我们完好的社会结构……因而引发的失信、恐惧及仇恨将会如烈火般吞噬公众对法律及社会秩序的信心,最后令我们的社会瓦解。”

  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客观上为“起底”者提供了更便利的平台,香港现有法律对打击“起底”手段有限。普遍而言,社交平台仅根据自身的意愿删帖,并不愿意提供关於“起底”者的信息。而且,不少社交媒体平台并不需用户以真实姓名註册账户,匿名“起底”令执法者难以找到“起底”者身份,而且,许多网上平台在海外註册,不被本地法律涵盖。

  滥用互联网平台,网络起底,侵犯他人私隐,传播仇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苹果公司行政总裁库克早在2018年就呼籲美国制定新的数据私隐法。他认为,现代技术导致“数据产业综合体”的建立,我们自己的信息,从日常信息到个人信息,都在以军事效率般武装起来对付我们,这种机制不仅影响个人,还影响整个社会,会“加深分歧,煽动暴力,甚至破坏我们共同的是非观。这场危机是真实的。”

  立法禁“起底”海外有先例

  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已立法规管。据报道,早在2019年4月,新加坡就向议会提出了修订《防止骚扰法》的法案,提议将“起底”及网络欺凌纳入刑事罪行,可处罚款、监禁。修订法案亦建议设立新的“防止骚扰法庭”,以向受害人提供济助。受害人可申请保护令,以阻止“起底”者或任何第三方发布违法通讯。欧盟则採用了综合立法模式,出台了专门的个人信息权保护法律。到目前,已有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将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私隐,作为关注焦点来研究和规管。

  香港社会是网络“起底”、“个人资料武器化”的重灾区,2019年的情况不堪回首。此次政府建议在现行《私隐条例》下引入针对“起底”行为的罪行,并建议从四方面扩大私隐专员权力,包括刑事调查和检控权力,进入处所检取文件或物品,及为预防大规模“起底”,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等。这些建议不仅将“起底”行为刑事化,更提升调查“起底”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能力,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同时,精準打击“起底”罪行,减少社会对立和仇视,创建和谐的互联网环境和社会环境,是市民所乐见的。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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