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已晚》(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二○二○年四月)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自然主义作家的精神世界。在作者傅菲笔下,“深山”既是大自然具象的一部分,更是人的审美志趣,是心灵的淨化、理想的归宿。正如傅菲在后记《林中遇见约翰.巴勒斯》中坦言:“我承认,我是一个热爱孤独的人,崇尚自然。深山,或许是我最好的归处。热爱深山,不是避世遗立,而是问道自然的法则,尊重生命自然的伦理。”这本书,可以看成是作者用充满灵性的文字、行走深山的足迹和轻逸的审美志趣向生命致敬。
我认为,《深山已晚》有两大特色值得细细品味:
一是作品主题中蕴含的“大地伦理”。作者观察风霜雨雪、细究鸟巢蚁穴,那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的间隙裏穿透,那潺潺的溪水和嘹亮的蝉鸣蕩涤夏日的时光。就如同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作者将自己的生活和生命融入了深山,用文学作品突破传统伦理的拘囿,通过人与自然的时空交融、情感共融,生动验证百年前自然主义文学创始人利奥波德提出的“大地伦理”观点:传统伦理只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係的伦理,而大地伦理则是处理人与大地以及人与大地上生物的关係。
大地伦理的核心,是讲人类置身於大地之中,保护地球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完整、多样和稳定。也正是对大地伦理的验证与突破,使得《深山已晚》不再是普通意义上以环境保护主题的文学作品,它从伦理学层面,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了更加深刻的文学解读。
二是字裏行间的“诗意”。诗意地栖居、观察、写作,这是很多作家的嚮往,但真正能超脱於尘世的藩篱,让肉体和灵魂都“诗意地栖居”,需要莫大的勇气。然而傅菲做到了。他客居山中十载,忠於自然,却不雕刻自然之象;忠於内心,却不失丰富浪漫的想像,在字裏行间表达着“自然是最伟大的艺术”“有灵性地认知自然并审视内心”。
诗意体现在两点:一是以纯美的语言展开一幅长轴山水画卷,落笔之处或细腻婉转,或大气磅礴,像是一首诗迴旋往复、韵味深长;二是文本中的对於“诗歌”元素的应用,讲由古至今不同时代的诗句巧妙引用,有海子的灵动,有王维的禅意,无形之中提升了文章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