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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稿/改变大区管理 增设“地区办”贴近市民\林伟文

2021-09-29 04:29:0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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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埗白田邨早前发生一宗致命火警,事件反映出当局在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欠缺灵活性,民政事务处、房屋署、社会福利署等部门明显欠缺沟通,各自为政。最不幸的是,数百名惊魂未定的居民,仍需要苦等数小时才能入住临时庇护中心。今次火警正好反映特区政府应改革现时的地区管理模式,“大区管理”改为“小区治理”。

  香港特区没有一层“地区政府”(local government)的管治架构。现时特区的地区管理工作是由地区民政事务专员统筹各个相关政府部门,再配合区议会的咨询组织,形成一个简单的地区管理模式。笔者过去曾指出,地区施政须以“社区治理”思维来实施,方可达到政通人和。

  事实上,各区民政事务专员在地区的层面上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代表,直接监督地区行政计划在区内的运作。他们负责落实及统筹地区计划的实施,确保当局适当地跟进区议会所作出的建议,及促进区内居民参与地区事务。民政事务专员工作繁重,既要确保透过部门之间的磋商及合作迅速解决地区问题,又要扮演区议会与部门之间的桥梁。若民政事务专员因为工作太多,未能做好地区管理工作,又如何能做到良政善治?

  再者,按照以往“大区管理”模式,政策项目由上而下推出来,难免有部分会执行不到位,或者是失去焦点。另外,各区民政事务处、不同部门长时间按照守则办事。每当突发事故发生,即时是按照守则来厘清权责,而不是尽部门的所能而提供援助。例如这次白田邨火警,几个部门完全各自为政,欠缺政府部门间的默契。

  笔者建议,特区政府若要认真解决此困局,就须要将现有的架构来一个彻底的翻身、改造。在现有的“大区”分成多个“小区”。“大区”就是指现时十八个区议会,每个区议会就是一个“大区”。每个“大区”是由若干个区议会的选区组成,例如:中西区由15个选区组成。最大的“大区”是沙田区(41个选区),其次就是观塘区(40个选区)。政府将“大区”拆细后,在每两至三个选区上(即笔者所提出的“小区”),增设地区办事处(地区办),与内地实行多时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相若。

  拆细“大区”更有效管理

  地区办成为区议会与民政事务专员的桥梁。在每个“小区”的地区办增设“地区专员”,负责“小区”的政务工作。以沙田区为例,每3个选区增设地区专员,沙田区增设14个专员。他们隶属民政事务专员,定期汇报工作。地区办提供“一站式”服务,当居民遇到区内事务需要解决时,居民可向当区区议员反映,或可到地区办进行申诉。当地区办的专员接到个案后,就须要协调不同部门处理问题。

  由于地区办人员负责统筹处理日常“小区”的繁琐事务,让居民清晰知道要找哪个单位来解决问题,减省了不必要的等候时间。另一方面,地区办人员通过日常工作,与各部门互相协调,大大增加彼此的默契。万一再遇到突发事故,亦大大地提高应变能力和协调性。

  中山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学硕士、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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