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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抓紧时间推进23条立法\陈凯文

2021-10-13 04:28: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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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特首林郑月娥发表本届政府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引起了各方热议。有人认为今次报告勾勒了香港未来的发展蓝图,有人则认为政府提出的土地发展政策,虽有愿景但远水不能救近火。除了社会热议的土地政策、发展北部都会区,以及建议政府架构改组之外,政府会否开展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亦成了不少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

  议会重回正轨高效运作

  毕竟,以本地立法方式维护国家安全,是基本法要求特区政府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但是自特区政府在2003年暂缓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以来,历届政府都基于不同原因,未有重启立法工作。可以说,香港过去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缺位,使得境外势力能利用其马前卒,借着“修例风波”搞乱香港,中央因而行使全面管治权力,由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并在香港颁布实施。

  然而,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其实只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23条要求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禁止的叛国、窃取国家机密、境外政团在港从事政治活动,以及本港政团跟境外政团建立联系罪行并未涵盖在内。因此,特区政府仍有完成23条立法之必要。

  可幸的是,特首在施政报告表明,特区政府将积极推展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参考过往的研究和资料,香港国安法的执行经验及法庭相关裁决,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制订有效和务实的方案和条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表示,会着手落实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订立香港网络安全法例和打击在社交媒体散播假新闻和仇恨言论等,期望在下个立法会会期内完成。

  说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说,现届政府余下的任期只剩不足一年,当局能否赶及在任期结束前完成立法?若不能,下届政府又会否萧规曹随?先不论特首会否角逐并成功争取连任,在中央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和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12月产生的新一届立法会,只有德才兼备的爱国者才可以成为立法会议员,过去乱港势力在议事堂内“拉布”和捣乱场面将不复再现,立法质量和效率亦会大幅提升。

  在此情况之下,现届政府尚有近七个月时间完成立法,如以现在开始计算,准备时间更是接近九个月。即使新一届特首选举将于明年三月举行,但是选举跟进行23条立法工作其实可以同步进行。换言之,特区政府可在选举完结束后,于明年4月初向立法会提交立法条例草案,在政府正式换届前尚有三个月完成法例审议工作。

  现届政府有充裕时间立法

  事实上,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到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再到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6月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并颁布实施,历时亦是差不多八个月,可见现届政府若是积极推动23条立法工作的话,绝对可在明年7月前完成立法。

  当然,除了23条立法外,特首在施政报告还表示会检视或激活现有法例,打击假新闻、保障网络安全,以及进一步修订本地法例,扩阔公职人员须依法宣誓的涵盖范围,现届政府未必有足够时间完成所有立法,但在国安法颁布实施和完善选制后,社会秩序已经由乱及治,所以不论谁人出任下届特首,相信亦会有足够的政治能量,继承现届政府的施政构想,以及修订法例,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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