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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为什么打出国安立法和 完善选举制度的“组合拳”?\萧 平

2021-10-27 04:26: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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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本报去年4月连载了资深评论员萧平“一国两制”系列漫谈,计16篇,获良好社会反响。中华书局遂于去年5月将该系列文章结集出版,书名《回归“一国两制”的初心》,再获好评,迄今已连印6次。今该书即将再版,作者就制定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补充了4篇文章。本报先行刊出,以飨读者。

  2020年5月全国人大做出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据此,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香港国安法。2021年3月全国人大做出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据此,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区修改了本地有关法律。这是一对“组合拳”,对症下药,立竿见影。

  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香港回归后出现的问题,归结起来是两个。一是“稳不住”,反中乱港势力内外勾结,社会动荡,“港独”猖獗,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特区稳定。二是“管不好”,深陷“泛政治化”泥潭,立法会“拉布”不止,政府失去管治效能。这两大问题在“修例风波”中登峰造极,如不尽快解决,最终会拖垮香港,葬送“一国两制”。鉴于特区政府缺乏足够的政治能量,解决这两大问题只能由中央出手。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回归前就香港问题做过8次决定,回归后20多年只做了这两次决定,足见分量之重。

  一如所料,香港国安法有效止暴制乱,社会迅速恢复秩序与安宁;修改后的选举制度堵住了反中乱港分子染指特区管治的路径,政府施政趋于顺畅。

  组合拳是“一国两制”初心的坚守。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是有前提的,最根本的就是国家的统一和国家主体的制度不能变,否则“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也会吹的”。还有一个是爱国者治港,否则“港人治港”就会变质。

  组合拳也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完善。基本法有两处“留白”。一处是第23条,规定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七种行为。另一处是选举办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凝聚共识,最终达至普选。可惜,23条搁置24年未能立法,选举办法不完善令反中乱港势力抢夺特区管治权有机可乘。

  制定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重建了“一国”之下特区的政治伦理,完成了对基本法的重要补充,让香港既要稳得住,又要管得好,为解决其他深层次问题创造条件,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组合拳还凸显了依法治港。中央一再强调,要“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确保其落实的执行机制,是完善特区治理的根本途径。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问题,比其他方式更为有效。

  香港一直存在两个认识误区。一个是国家观的误区,摆不正“一国”与“两制”的关系,甚至置国家利益与安全于不顾。另一个是民主观的误区,盲目崇拜西方民主,不考虑香港的宪制地位给民主发展框定的边界。中央打出组合拳,明确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构建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制度,也有助于香港社会在认识上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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