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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论事/欧盟漠视成员国民意 何来资格挑剔香港民主?\江乐士

2021-11-08 04:27: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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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议员与其他公职人员一样,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但有一些人宣誓时并非心悦诚服。特区政府上月21日宣布,确认16名新界西区议员宣誓无效,令被DQ的区议员人数增至55人。

  当局解释,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虚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政府要求公职人员宣誓的做法在全球比比皆是,违背誓言的人须承担后果。因为特区政府之前没有要求区议员宣誓效忠,让政治投机分子有机可乘,现在有必要堵塞漏洞。

  16名区议员被取消资格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声称中方“侵蚀港人的基本人权与自由”。美国更要求盟友一同发声,欧盟欣然配合,发言人宣称这些区议员的离任削弱了香港民主管治架构,并敦促中国政府“保障香港人的公民和政治权利”。欧盟本身在民主方面劣迹斑斑,却作出这番表态,怪哉!

  欧盟自成立以来,致力推动建立超级政体,不顾成员国民众的反对,并一直罔顾成员国的民主程序和法律体制。英国公投决定退出欧盟后,欧盟不肯放手,为了推翻公投结果,不惜动员其英国代理人包括欧盟前外交事务专员彭定康耍弄各种手段阻挠英国脱欧,彭定康甚至鼓吹举行第二次公投。

  充当“民主说教者”何其荒谬

  这是欧盟惯用的伎俩。每当成员国作出任何它不认可的决定,欧盟就会要求对方“重新考虑”,直至做出“正确”决定为止。例如,丹麦在1992年拒绝签署《马城条约》,爱尔兰分别在2001年和2008年拒绝签署《尼斯条约》和《里斯本条约》,欧盟均没有尊重两国的民意,而坚持要求两国人民再次投票表决,务求获得其乐见的结果。若成员国的宪法不容许第二次公投,欧盟就索性玩偷龙转凤伎俩。例如法国和荷兰在2005年否决《欧盟宪法条约》,欧盟于是将其改名为《里斯本条约》,从而绕过两国选民来达成其政治目的。

  欧盟蔑视民意,却对中国充当“民主说教者”,何其荒谬!同样荒谬的是,美国一方面挑剔香港的民主进程,另一方面却对欧盟践踏成员国民意视而不见,助长其骄横作风。

  波兰宪法法庭10月7日裁定本国法律高于欧盟法律,引发轩然大波。欧盟不但不尊重波兰司法机构的裁决,反而转而攻击波兰的司法体制。欧洲法院在10月28日下令波兰每日要向欧盟委员会支付100万欧元罚款,理由是它没依照7月的一项指令撤销波兰最高法院属下的纪律调查庭。要知道波兰成立纪律调查庭的原意是要打击司法机构内的贪污腐败,但欧盟却认为这会削弱欧盟的影响力。难怪波兰副总理塞巴斯蒂安.凯列塔谴责那项“无视波兰宪法及法庭裁决”的裁决。

  虽然有着欧洲法院的名号,但它实际上不是一个公正持平的法庭,而是一个政治机构,致力于推动欧盟政策,透过各种裁决来扩大欧盟委员会对成员国的管辖权以实现“欧洲一体化”。波兰只是其最新受害者。正因为欧洲法院的政治议程,许多英国选民支持脱欧。

  英国与波兰之间颇有交情,在历史上又有深厚的渊源,却没有挺身而出支持其盟友,反而“关注”远在他方的香港。英国外相卓慧思称DQ事件令人担忧,促请特区政府维护言论自由,让港人推举自己的政治代表云云。这一番话套用在欧盟身上更为贴切。卓慧思应该明白,英国国民选择脱欧是为了独立自主而不是为了做美国的手下。

  幸好完善选举制度把反中乱港势力一铺清袋,现在香港肃清内奸,命运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人士手中,良政善治指日可待。欧盟可以继续无视现实,在DQ事件上喋喋不休,但任凭它搞风搞雨,无阻香港重新出发。欧盟不应这般目光短浅,而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方,这才是利己利人的做法。

  註:原文刊于英文《中国日报香港版》,小题为编者所加

  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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