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议事论事/正确理解立法会的“清一色”与多元包容\顾敏康

2021-11-25 04:27:4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李家超日前公布立法会选举参选人的资格审查结果,有一百五十三人成功“入闸”,包括一些非建制人士。李家超指出,被确认资格的候选人来自不同政治光谱,证明新选举制度不是“清一色”,符合均衡参与、广泛代表性。这里就出现了对“清一色”与多元化的不同理解,值得理清相关概念。

  “爱国者治港”是根本原则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3月12日在国新办记者会上明确表示,中央强调“爱国者治港”,不是说要在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活当中搞“清一色”,“反中乱港分子和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不能简单画等号,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里面也有爱国者,他们将来仍然可以依法参选、依法当选。”显然,这里的“清一色”是指多元化,而不是指“爱国者”不搞“清一色”。

  新选举制度以“爱国者治港”为根本原则,其实就是追求“清一色”的爱国者。

  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党中央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

  这里的“爱国者治港”,就是指治港者必须尊重、维护国家根本制度和香港的宪制秩序;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决拥护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的体制。在这个基本原则之下,任何参选者均应通过是否属于爱国者的审查。一些非建制人士能够通过资格审查,只能说明他们已经符合要求。因此,将新选举制度简单表述为不是为了“清一色”,容易淡化“爱国者治港”的基本原则,而更好的描述应该是爱国者“清一色”和参选者多元化。

  爱国者不等于政见相同,所以才会显现出多元化。所谓建制力量其实并非一个严谨意义上的政治联盟。据不完整描述,民建联获基层及专业人士支持,同时争取商界支持;经民联支持商界;工联会维护工人权益和发展工人福利;新民党支持中产、专业及本地工商界人士;自由党代表工商界;西九新动力支持地区专业化,等等。可以看出,作为大概念的建制党团政治立场大致相同,但利益诉求是不尽相同的。多元化才能令政府的决策和立法建议更好地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力争做得更好。

  再者,多元化也体现在参选人的不同背景。据报道,有六成人过往未曾参加立法会选举,当中不乏政策研究员、大学学者。他们应该是“清一色”的爱国者,但却代表了多元化声音,能够在参政议政中让政府“兼听则明”。

不同利益诉求共促发展

  反中乱港分子咎由自取,在“爱国者治港”的基本原则下只能退场,没有什么值得怜悯的。相反,历史赋予建制力量更大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他们应该完善其政纲,建立为人民谋幸福的思想,力争改变资本主义弊端,增加老百姓获得感与幸福感。建制力量无需与政府保持距离,但应该担当起有效监督政府的重任,坚拒缺乏民意的政策。换句话说,建制人士不能盲目支持政府,应该“是其是,非其非”。既要有效监督政府,更要提供建设性方案,推动政府将香港建设得更好。

  今后的立法会议员应该是“清一色”爱国者与多元化并存的议员,他们应该代表民意,积极参政议政。他们应该深刻领会“十四五”规划为香港描绘的蓝图;领会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对贯彻“一国两制”的决心。在国家进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要敦促政府下定决心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找准“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结合点,发挥更大作用;要深化与广东、澳门的紧密合作,发挥自身优势,把粤港澳大湾区的蛋糕做好、做大,为香港繁荣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理事、香江智汇秘书长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