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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 评/维护国家安全不能留下“死角”\方靖之

2021-12-04 04:27: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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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13日的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选举正在进行,改选7个理事席位,共有15人报名竞逐。有报章近日收到读者爆料,指参选人之一、现任会计师公会副会长李健恒曾在facebook中多次发布篡改历史、反中、“港独”言论。李健恒至今仍未有公开回应事件。

  如果事件属实,散播“港独”口号,将国家视作寇仇,不要说参选会计师公会理事,单是有关言论已经足以构成违反香港国安法,理当依法追究。会计师公会作为拥有法定权力的专业团体,其理事可以有不同政见立场,但却不能逾越国安法和法律的底线。香港国安法在香港实施绝不能出现“死角”,会计师公会更不能容许“港独”分子染指,如果出现这种危险势头,执法部门必须出手制止。

  根据爆料人士提供的facebook截图,李健恒曾在今年6月30日在facebook发帖,篡改香港回归祖国的一段历史。此外,他又在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发布有关“光时”的帖文。他更多次在facebook中发帖支持“黑暴”及反中乱港势力。虽然,有关帖文现时已删除,但网络世界墨落留痕,只要有做过,就一定会留下痕迹。

  不容“港独”染指专业组织

  如果有关帖文属实,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说明李健恒不单是一名激进乱港分子,更是一名对国家充斥着严重偏见以至敌视的极端分子。facebook的帖文不但暴露其扭曲的反中思想,更说明他并不支持、不认同香港回归祖国,这个立场与“港独”分子如出一辙,暴露李健恒不只是一名进乱港分子,更是一名“港独”分子。

  二是他多次发帖宣传“光时”口号,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依然故我,甚至发帖煽动市民,视法律如无物。不论从词义以及法庭判词已说明,“光时”是彻头彻尾的“港独”口号,带有鲜明的“港独”“分裂”属性,在国安法实施后李健恒依然使用该口号,是公然挑战法律、挑战香国安法,执法部门理应介入调查。

  三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虽然是一个业界专业组织,但同样拥有各种公权力。经改革后的会计师公会,仍然负责会计师的注册、培训及考试,并制订专业进修规定、专业道德标准及会计、审计和核证准则等,说明公会既是一个专业团体,亦是法定组织,关系业界的发展和利益。这样,公会的理事理所当然是“爱国者治港”原则所涵盖的爱国者。现在李健恒的问题并非在于其政治立场,而是他的所作所为已经逾越了国安法的底线,违反了“爱国者治港”的要求,其言行更说明此人反中反昏了脑,这样的人如果成为公会理事,只会损害公会以及业界的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有关决定不止适用于立法会议员,也适用于其他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选委会委员、公营机构人员等。立法会早前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亦对处理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划出清晰红线。任何公职人员都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并且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和追究机制。

  法定机构领导层须宣誓

  当然,现在不少公营机构、法定机构,以至拥有公权力的专业组织并未要求其领导层宣誓,但这不代表这些机构可以超越“爱国者治港”原则之外。必须承认的是,在香港国安法实行了一年多之后,在“爱国者治港”逐步落实之下,香港政局大体恢复稳定,公务员团队也完成了宣誓。但同时,一些公营机构、拥有公权力的专业团体,其部分领导依然未能适应香港的新环境,亦未具有国家安全思维,对于一些存有损害国安风险的行为未有足够警觉。

  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时代,所有的公营机构都需要适应并且配合,尤其是拥有公权力的机构,更必须严格落实,对于不符合“爱国者”要求的人,甚至敌视国家、挑战国家法的人,更加不可能让其染指管理层,否则只会对机构以及业界造成损害。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早前在网志中强调,特区政府一直以来与香港会计师公会有着良好的协作关系,但“假若不幸有人模糊了专业及政治的界线,令公会专业平台失焦,偏离其专业宗旨而再不能为推动业界前进发挥作用,那将会是我及其他所有关心香港会计专业发展的各界人士最不情愿看到的。届时,政府将别无选择,检讨公会的定位及职能,重新审视与公会的关系。”这个温馨提示,值得各界关注。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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