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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职工盟转移不了“独”迹和罪责\方靖之

2022-04-02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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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盟在香港国安法震慑下,在去年10月宣布解散。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职工盟表面解散,但一众职工盟头目仍然没有放过搅局的机会。在宣布解散前夕,职工盟前总干事、李卓人“得力助手”蒙兆达随即潜逃英国,并且宣称与移英工运战友包括前职工盟成员,在英国筹备成立非政府组织,以继续关注及监察香港劳工权益。这个职工盟的“影子组织”,所谓监察香港劳工事务是假,实际却是继续充当外国势力的棋子,定期为外国主子提供各种“报告”,为外国干预港事提供“理据”而已。

  职工盟一方面在英国设立“影子组织”,另一方面亦千方百计在港逃避刑责,以“保护”职工盟在香港势力。职工盟在去年9月19日宣布启动解散程序,随即火速在10月3日会员大会上正式表决通过解散决定,仅余下数名执委处理余下工作及解散程序,但奇怪的是,职工盟在火速宣布解散后,之后的解散程序却突然“龟速”推进,至今仍未完成取消社团注册的程序。今年2月17日,警方国安处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去信黄迺元、邓建华、锺松辉和在囚的李卓人等,要求于3月3日前提交职工盟资料,包括其组织运作、过往活动、收入来源及开支、与属会及外国或境外组织的联系等,其后职工盟申请延期至3月24日。

  拖延时间图灭罪证

  为什么职工盟进行解散程序花费这么长的时间仍未完成?为什么国安处要求职工盟提供的资料,职工盟却一拖再拖?原来,职工盟是在拖延时间,以解散为由大打缓兵之计,实际是利用这段时间,将大量秘密资料移送至一间名为“City-Up进修学院”的培训中心,以及该会位于葵涌的货仓。这个进修学院是已经停止运作的职工盟培训中心原址,警方到相关地点搜查时,搜出大量证物包括文件、电子设备、横额及宣传品等。

  这些资料是什么内容,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现在的问题是既然职工盟已经宣布解散,为什么还要暗中转移这些资料,为什么不能继续放置在职工盟会址?显然,这些资料绝非一般,当中可能涉及到触犯国安法的内容,例如文宣、行动计划,甚至可能涉及到一些账目的往来、资金的流向,这些资料有可能成为职工盟一众骨干勾结外国势力、违反国安法的罪证,于是有人才要暗中将这些资料转移以及销毁。

  而为了令外界不察觉,职工盟更使出了“金蝉脱壳”之计,借解散之名分散外界注意力,继而在英国成立“影子组织”,再在香港“毁尸灭迹”,保住骨干,为将来东山再起做准备。所以,当国安处要求职工盟提交资料后,随即打乱了职工盟的计划,及后的大搜查更令其转移资料的行动破产。

  职工盟如果不是作贼心虚,如果真的只是一个劳工组织,专注劳工事务,为什么在国安法出台后就要急急解散?如果职工盟不是心中有鬼,没有勾结外国势力,没有做外国势力乱港的马前卒,事无不可对人言,为什么要暗中转移资料?

  职工盟何以惧国安法如虎?因为职工盟多年来一直公然收取外国反华组织的资金,于1994年至2013年间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旗下“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共约1300万港元的拨款,推动所谓“民主运动”,更有部分拨款注明用于推动非法“占中”,这是公然勾结外国势力乱港。李卓人妻子邓燕娥出任董事的“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同样自1994年起收受美国、德国、挪威等组织逾1.1亿港元资金,声称是“支持亚洲劳工运动”。过亿的资金不是小数目,但奇怪的是这个研究中心竟然跟从职工盟同步解散,邓燕娥更逃往英国,这些职工盟的骨干在东窗事发后纷纷逃到英国,这说明了什么?不说自明。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职工盟多年来恶行罄竹难书,在“黑暴”期间更走到最前线,成立多个“黑暴”工会,发动所谓“三罢”,鼓动多区非法集会,企图瘫痪社会及推翻特区政府管治体系,更摆明车马在立法会选举种票,职工盟的所为俨如外国“颜色革命”中的“革命工会”角色,配合颠覆及夺权图谋。李卓人等人更多次到外国乞求向特区政府施加所谓“制裁”。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李卓人等不断抹黑攻击国安法。这一连串的行动,已经充分说明职工盟的定位和角色,就是一个由外国势力扶植豢养,在香港煽风点火,配合“颜色革命”图谋的工会。单以这些行径,已经足以对相关骨干控以国安法罪名。

  所以,职工盟才要急急转移资料,就是怕警方调查时,从中提到罪证,令留港骨干刑责难逃。曾任职工盟主席的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义务秘书郑清发表示,职工盟早已解散,对于警方日前采取行动表示“理解不到、好难理解”。这已经是此地无银,职工盟是戴罪之身,警方搜证何来难以理解?而且,他的说法就是以为解散了警方就不应再调查,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职工盟暗中转移资料却转移不了“独”迹和罪责。天网恢恢,违法乱港者必将法网难逃。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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