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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做好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教育\许绍基

2022-05-21 04:24: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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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特区政府还有不足两个月便会上任,近日与新一届政府相关的话题,不外乎问责班子人选和政府架构重组两项。关于问责班子人选,鉴于至今未有可靠消息公布,故在此按下不表;至于在政府架构重组方面,立法会研究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昨日举行首次会议,政府期望可以在下月底前通过。政府架构重组的详细内容,坊间很多人都已经讨论过,但笔者发现,原来仍然有市民不知道,中央在特区政府架构重组上,其实有着至关重要的宪制角色,故特此撰文尝试解释箇中理据。

  笔者近日和几位曾在传媒界工作的朋友饭局,言谈间提及政府架构重组问题,那时现届政府即将向立法会提案的消息尚未公布,笔者席间提到,或许是方案尚待中央认可之故;此言一出,几位友人即时提出疑问,意思大约是“架构重组是香港内部事务,为何需要中央认可呢?”连曾在传媒工作多年的人都不清楚,我想,很多香港市民对此问题同样不甚了解。

  中央负责任命香港特区的主要官员,这点相信绝大部分市民都知道。中央任命的权力,是实质和绝对的,不是说特区政府提出什么人选中央政府都必须要同意;换而言之,中央一旦拒绝任命,相关主要官员的位置就会悬空。故此,特区政府在提名主要官员人选前,必须确保提名的人选获得中央认同,这在政治伦理上、法理上和实际上都是特区政府的应有之义。明白上述道理,自然会明白特区政府架构重组,为何同样需要得到中央支持。

  架构重组须获中央认可

  上述这就是特区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必须先获得中央认同和支持的理由,这亦是为何不少官员在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不断呼吁市民一定要准确理解“一国两制”的理由;笔者认为,准确理解“一国两制”其实也没有多难,最重要就是必须弄清中央在“一国两制”中的事权。

  大约十年前,笔者当时在报章担任政治记者,一名法律学者已撰文,提到中央对香港的权力有十项,当中就包括“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员”这一权力;犹记得当日文章一出,随即引起反中乱港势力的反弹,其中今日已经逃循美国的前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甚至攻击,声称中央对香港有十项权力是“节外生枝”云云。然而抚今追昔,再次翻看当年的文章,笔者不禁思考:“若然香港市民十年前已经看明白这篇文章,香港今日会是什么光景?”

  还是那一句,如果香港市民早已经读懂、了解中央对香港特区有什么权力的话,近年发生种种无谓的争拗、内耗,是否又可以避免呢?当然,世上并没有“如果”,香港当下只可以放眼未来,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笔者深信香港在落实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后,未来的发展机会仍然很多,前提是我们能否好好把握,准确理解“一国两制”。

  有关政府架构重组的讨论,只是一个引子,中央对香港的权力还有很多,笔者衷心希望大家花一点时间读读一些专门讨论的文章,读懂了,相信对“一国两制”的理解肯定会更深。而新一届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安方面任重道远,做好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教育,其实亦是维护国安的重要部分,新一届政府务必切记。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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