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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实施“安居工程”加速解决“住房难”\高敬德

2022-06-28 04:24: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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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香港安居工程”十二项措施建议

  1、明确工作要求和指标,加快解决“住房难”的问题。

  香港回归25年来在房屋问题上缺乏突破,主因之一是特区政府一直没能就市民安居设定长远的目标和指标,政府部门每年在开发土地、兴建房屋上只是流水账,并没有配合房屋指标而作出政策上的配合。香港“草根”阶层许多民众和青年“住房难”问题,由来已久,历史欠账多。故建议新一届政府订下工作要求和指标,并以此作为衡量有关部门工作成效的依据,推动新一届特区政府有作为、能作为,会做事、做成事,在依法前提下,打破港英时期留下的一些“陈规旧律”束缚,勇于创新,提质增效,全力以赴在5年内有效解决“住房难”这一头等民生难题。

  2、树立“安居优先”概念,与北部都会区建设分开规划实施。

  本届特区政府在施政报告中提出建设北部都会区,这值得肯定,可使大批“无壳蜗牛”看到安居乐业的希望。然而,整个北部都会区建设发展需时长达20年,恐怕是远水难救近火。

  新一届特区政府应树立“安居优先”概念,不应将兴建房屋捆绑在北部都会区的建设发展上,如将港人的安居希望全部托付于20年后落成的北部都会区会使香港市民住房难上加难。解决“住房难”问题已经不能再拖,除了建设发展北部都会区,应尽用所有加快建房的办法,包括开发新界现存大量具备成熟发展条件的农地、棕地等,以尽快让香港市民安居成为最优先的工作。

  3、实行“两条腿走路”策略,规划、修例与收地建房并行。

  一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和规划,并透过修订现行法例为发展扫除障碍;另一方面,不能等到所有规划及修例完成之后再进行收地建房工作,规划、修例与收地建房应同步进行。例如,北部都会区的一些地区已经规划为住宅区,政府应随即展开收地工作,而不是等到整体规划完成后才进行。应争分夺秒觅地建房。

  4、设专责机构,负责统筹主导及高效执行。

  北部都会区规模庞大,涉及开发不同类型土地、发展产业、建设跨境铁路等复杂问题,为免旷日持久,错失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拖延解决土地房屋供应不足的迫切问题,新一届政府应想方设法简化发展程序,提高效率,尽最大努力减省开发时间。

  北部都会区规划庞大,涉及制定规划、拓展土地等跨政策局跨部门协作,候任行政长官提出设立副司长职位。为此,建议新一届特区政府设立一个高层级的北部都会区专责机构,由未来的副司长领导,负责领导包括北部都会区、“明日大屿”等大型区域发展,成员包括负责土地房屋、运输、创新科技、商务及经济发展、内地事务等范畴的政策局官员,专责机构负责统筹主导及高效执行,大力推进规划、决策、执行、与深圳市政府交流联系等各项建设发展工作,大幅提高效率和减省各部门重复工作的时间。

  同时,建议新一届特区政府就北部都会区发展制订成效指标,包括订立分阶段的时间表,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门严格遵循,以全力支持北部都会区建设发展,确保如期落成。

  5、搬迁部分政府机构往北部都会区,带动发展。

  特区政府在2011年提出“起动九龙东”计划,以启德发展区带动观塘和九龙湾工业区,将九龙东转型为香港第二个核心商业区。多个政府部门先后搬到该处,其中位于启德发展区的工业贸易大楼已落成启用,而税务大楼亦正在建设,效果良好。为显示新一届政府对发展北部都会区的决心和重视,建议认真考虑将较高层级的政府部门、公营机构甚至是政策局办公室搬到该处,例如将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的局长办公室留在特区政府总部,其余都迁往北部都会区,身先士卒带动该区的创科发展。

  6、修订现有条例,加快土地发展流程,为增加土地供应拆墙松绑。

  现行《城市规划条例》亦被指对特区政府过分制约,导致针对大型基建专案的司法覆核案件不时出现,造成专案延误及开支上升。虽然条例已赋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拥有对城市规划的修改权,但条文复杂。建议修订有关条文,清晰说明任何涉及新图则或经修订的图则的疑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作最终指示和决定,巩固行政长官的最终决定权。

  此外,现行《收回土地条例》说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须收回任何土地作“公共用途”时,行政长官可根据条例命令收回土地。建议修订有关条文,倘新一届特区政府与土地业权人达成任何住宅发展计划,不论是公营、私营抑或作混合式发展,都可收回土地,以加强条例的灵活性。

  特区政府早前提出释放祖堂地,考虑修订《新界条例》放宽出售祖堂地限制,民政事务局局长已与新界乡议局成立工作小组,联同发展局和其他部门,在1年内完成检讨并制订具体修订建议。然而,收地工作却不能等候1年完成检讨后再进行,建议新一届特区政府在检讨有关法例及机制的同时,先行调高赔偿金额,尽快收地建屋。

  历届特区政府每年都会设定收地赔偿率,再按照农地位置划分甲、乙、丙、丁四级,目前甲级赔偿最高为每平方呎1332港元,最低的丁级只有每平方呎333港元。然而,赔偿金额本身就太低,未有因应近年楼价地价急升而调整,而目前政府收地一般亦仅以乙级或丙级标准、即每平方呎约500至800多港元收地。建议新一届特区政府以现时甲级赔偿金额为起点,所有收地以不低于甲级标准作赔偿,并按地价走势等因素适时调整赔偿金额。

  乡议局曾表示,全港7300个祖堂共持有逾2400公顷祖堂地。据估计,若新一届特区政府以甲级农地标准作赔偿,能吸引近半祖堂地持份者卖地。只要新一届特区政府的赔偿提高至甲级标准以上,有助取得大量土地兴建房屋,有效解决“住房难”问题。

  (系列之二)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香港中华文化总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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