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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论事/我们的宪制是怎样炼成的(下)\梁爱诗

2022-07-13 04:24: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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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宪制作出的决定

  除上述法律解释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按基本法附件一第7条和附件二第3条通过了三个有关政制发展的决定。三次政改,其中两次因“反对派”的阻碍没有成功,2010年那次政改,成功地让每个选民都能有投两票权,向普及而平等的选举迈进一步,这个改变却因香港日后情况的变迁而不再适用,但经过反复的咨询和宣传,市民对香港宪制中的民主制度和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为日后宪制发展提供有用的经验。

  香港国安法与完善选举制度

  回归25年来面对的挑战,不得不提2019年的修例风波。反中乱港分子极为猖獗,借题反对修订移交逃犯条例,组织游行示威,进而演变为暴乱,破坏社会秩序、杀人放火、破坏公众设施、攻占立法会大楼,进行恐怖活动,用种种手段阻碍特区行政机关和立法会运作,甚至企图“揽炒”夺权。同时,外国势力的介入愈见明显,“港独”分子企图把香港分裂出去,明显地是尝试发动“港版颜色革命”。幸而在2019年10月30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一国两制”部分强调了中央政策。包括: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完善特区按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提高特区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区强化执法力量;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港澳长治久安等。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规划了整盘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建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并把它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港实施,国家安全委员会、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警方国安处等亦相继就位。香港国安法有效止暴制乱,不但使香港社会回复平静,而且特区亦能更好地履行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安全和发展利益。

  颁布实施国安法,使香港实现由乱到治,但反中乱港分子和外国势力仍未放弃颠覆中央和特区政权、分裂国家的图谋,立法会选举因疫情延后举行,难保他们不会再借游行示威、占领,煽动市民反中央、反特区政府,再来一个“揽炒2.0”,试图夺取特区管治权。中央必须从制度上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权不落在损害中央和香港利益的人手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表决程序,使反中乱港分子没有机会夺取管治权,它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同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特区政府则于5月27日完成相关本地立法,为政治安全作出保障,也巩固了特区的宪制基础。

  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顺利举行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及行政长官三场重要选举,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也纠正了部分港人对民主的狭隘和错误观念,明白香港必须走一条适合自己实际情况、有别于西方民主的道路。没有稳定的社会,没有为人民带来幸福的民主,并非市民所期望的民主。

  各届特区政府的时代使命

  回头看25年来“一国两制”实践以来走过的路,碰到很多困难和挑战。第一届政府最重要的使命是确保无缝交接、平稳过渡、建立新宪制;第二及三届政府的使命是贯彻“一国两制”、发展经济、推进民主;第四届政府的使命是融入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发展民生;第五届政府的责任是聚焦发展、坚持“一国两制”,自2019年起,添上全力抗疫、止暴制乱、确保香港长治久安。有如宪制发展的过程,市民只见释法处理的问题,而未领会它在宪制发展的重要性,是只看树木,不见森林。

  目前,在香港国安法与完善选举制度的双重保障下,“一国两制”正走回正确轨道,为未来专注经济、民生等发展创造条件,为融入国家治理和发展大局,向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更一步迈进。

  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进入新阶段。特区的管治困难有许多原因,其中一些问题,是全球普遍性的问题,例如置业住房难、贫富悬殊,青年人出路困难等。有些是过渡性问题,例如部分市民对“一国两制”的不了解:在港英管治下,一些人的国家观念薄弱,对国家民族没有认同感,未有接受回归的事实和国民身份的转变;多年来有些外国势力操控传媒,散布假消息和资讯,煽动市民对中央和特区政府不满,也有外国势力透过打“香港牌”攻击中央;回归前的管治经验不足,加以国际环境复杂,也发生了些无可避免的天灾人祸,导致市民一度对特区政府的信任低。

  当前,香港正处在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新一届特区政府应加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好好为市民解决问题,带给他们幸福感,重建政府的威信。我们有个良好的宪制基础:宪法和基本法是稳健的,不轻易修改的,而普通法制度是灵活的,能反映社会的改变。静态的宪制和动态的普通法相结合,给予香港一个很好的法律制度让它茁壮成长。25年来宪制发展,正好说明它的生命力,并给予未来发展留有空间,让“一国两制”的优越性能充分发挥及体现,给香港一个更美丽灿烂的将来。

  香港特区政府前律政司司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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