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数据显示,本港公屋最新平均轮候时间为6年。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政府3年前开始发售的“绿置居”单位至今仍未沽清,近期更是出现逾百宗的“挞订”个案。“绿表置居计划”是2015年时任行政长官建议房委会选择正在兴建的合适公屋项目,以先导计划形式,出售给绿表人士,定价比传统居屋低廉,希望能够更好地帮助申请者自置居所,并借此腾出更多公屋单位以编配给轮候公屋人士。
然而笔者多次收到有意向通过“绿置居”置业的市民反映,由于“绿置居”出售的单位原来设计为公屋单位,房间布局和空间划分不够合理,往往较多一房、两房的细单位,不能满足市民自置居所的实际需求;又例如今年初,特区政府公布鲤鱼门邨四期项目将以“绿置居”形式出售,而由于原先将整个鲤鱼门邨作为公屋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市民难免担心出售的屋苑管理、社区设施共享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会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与矛盾;再从市场大环境来看,面对疫情持续影响,本港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一旦市民通过“绿置居”购入单位后,便需背负供楼压力,并交还其租住的公屋单位,倘若不幸失业或减薪,将令一家人的生活百上加斤。
面对“绿置居”单位接二连三出现的“挞订”情况,特区政府应当及时检讨房屋政策,适时作出转变。针对此,笔者提出三项建议:
一是房委会可加快现有“绿置居”滞销单位的出售程序。由于先前出售但滞销的“绿置居”项目大多为细单位,房委会应加大对购置“绿置居”单位人士需求的了解,根据出售单位的实际条件适时调整销售对象,避免单位长期闲置待沽,浪费宝贵紧缺的公共资源。
二是将“绿置居”与“居者有其屋”计划合并。绿表申请人以更优惠价钱购买居屋,当供应绿表申请人购买的单位在申请后还有剩余名额时,便可以由白表申请人继续拣选,最大限度促进和保障及时售出相关房屋单位,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公屋住户、拟购买居屋人士等群体进行系统性的摸底调查。例如掌握“是否打算通过政府公营房屋置业”、“目前租住的公屋面积,期望之后购置单位的面积”以及“期望单位的房间布局和使用要求规划”等关键指标和实际需要,对市民通过政府公营房屋置业的规划建立完善的数据库,方便政府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地把握市民需求和市场动态,从而能够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地合理规划、妥善研究出实际贴地、能够满足市民日常居住所需的房屋政策,真正帮助市民顺利买楼上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住房问题关乎着香港社会千家万户的民生与福祉,笔者希望特区政府能够凝聚智慧,更好地完善和提升“绿置居”计划,切莫让“置居”的初心陷于“滞销”的窘境!
选举委员会委员、民建联执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