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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论事/正确认识“人大释法”的宪制地位\夏正林

2022-11-30 04:24: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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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2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讲话,决定就能否聘请不具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辩护律师的问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作出解释。此前,因香港特区法院允许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的做法,引起了社会重大分歧和争议,因此,此次行政长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做法是慎重的。

  能否聘请不具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大律师的问题,本文不作详细讨论。值得关注的是,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这个过程中,有一些学者担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频繁”释法是否会侵犯香港特区法院的司法独立,以及是否会降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部分的地位;甚至,有人认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出难题。这些意见看似有道理,其实有意无意地模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颠倒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释法权与香港特区治理中出现重大分歧的因果关系,误导了公众,值得重视,需要澄清。

  首先,上述意见颠倒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权的行使与香港特区治理中出现重大分歧的因果关系。所谓的“频繁”只是一种主观臆断,其实并不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权的行使是因为香港特区治理过程中遇到重大分歧才进行的,而不是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引起香港特区治理中的重大分歧。

  回归至今仅五次释法

  回顾香港回归以来的五次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恰恰是因为在香港特区治理实践中对基本法和其他全国性法律理解产生了重大分歧,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情况下才进行的,而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释法,才对香港特区的社会治理起到“定海神针”的效果。

  比如1999年的“吴嘉玲案”,香港终审法院与特区政府对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可否行使居港权产生重大分歧,对香港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澄清了问题,化解了香港面临的巨大压大。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第三届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问题释法,明确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修改选举条例的建议所须遵循的步骤和要求,牢牢掌握了香港政制发展的主导权。2005年则就新行政长官任期进行释法,解决了香港特区管治中的分歧。2011年,就国家豁免权问题进行释法;2016年,就公职人员宣誓问题进行释法,对宣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起到良好的社会震慑效果。这些都说明,释法对香港特区的治理都是必要且不可替代的。

  其次,上述意见模糊了释法权是宪法与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的性质。有些人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频繁”释法会破坏香港特区法院的司法独立,需要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权和香港特区法院的司法独立进行平衡。这种竟见具有模糊性,容易误导公众。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是一项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权力,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它并没有破坏司法独立,也并不存在所谓平衡的问题。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四)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行使解释法律的权力。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护港稳定的“定海神针”

  根据上述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在香港特区适用的包括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内的全国性法律都拥有解释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基本法的规定,释法权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行行使,也可以根据提请行使。根据《立法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因此,香港特区的相关主体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提请有关主体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在香港回归后的五次释法中,有两次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行行使解释权的,三次是则根据相关主体的提请进行解释的。实践中,提请的主体也呈现多样化,包括行政长官和终审法院都进行过提请解释。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效力也很清楚,比如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并不存在“侵犯”终审法院的司法独立的问题。

  总之,香港特区治理任重而道远,依法治港治澳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对于香港特区治理具有“定海神针”的作用,对于保持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华南理工大学香港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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