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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改革地区行政 助政府施政落地\胡恩威

2022-12-20 04:24: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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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施政报告指出,现届区议会任期将于明年年底完结,他已要求民政及青年事务局联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为地方行政检讨并作出建议,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并在十八区设立“关爱队”,凝聚各界力量建设好社区。但在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中没有提及地区行政改革的时间表或具体指标,若果政府要做到良政善治,加强地区行政,是一个重要方向。

  行政长官提出设立的“关爱队”,其性质基本上类似社会福利署的外展队,可以达到某种改善社会民生的功能,但从优化地方管治,例如改善交通问题、卫生问题、居住环境问题,或许需要一个革新、一个赋予地方实质行政权力的行政架构。

  回归之前,地区市政事务的决策权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负责,执行权交给政府部门市政总署。1999年,特区政府解散两个市政局,将市政事务转交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而区议会仅继承其咨询权和拨款权,并无决策权。

  可适当增加区议会权力

  笔者认为,区议会最大的问题是它只属咨询性质,未有实质的地方管治权力。香港的区议员只是担当咨询角色,那么谁人掌有地区实权呢?就是由民政事务总署设立的十八位民政事务专员。民政事务专员的职能是直接监督地方行政计划在区内的运作、确保当局适当地跟进区议会所作出的建议,及透过部门之间的磋商及合作迅速解决地区问题。

  然而,在新冠疫情爆发初期,民政事务专员和区议员有否发挥其应有功能,组织和统筹有效的抗疫措施工作呢?明显地,地方行政有更新改革的需要,那么如何改?怎样改呢?区议会没有掌握地方实权,区议会设立的各个委员会都是提供意见或者评论现况,其实只是坐长一种批评文化。所以笔者对地方行政改革提出五项建议:

  第一,未来可适当赋予地方民意代表实质权力。将权力下放到地方,有一个好处,就是培育政治人才,区议员先由地方议政开始,继而培育参政议事能力。若果组成地区行政人才库,可以为政务官管治模式之外,提供另一个后备人才团队。

  第二,是否需要委任“区长”?现时地区民政事务专员的职级是首长级丙级政务官。但这级别未必能指挥到其他政府部门,是否应该重新构思,例如是否选派一位更高级别的政务官去负责?还是行政长官直接政治任命?是需要政治问责的。又或者再赋权区议会主席,并委派一位常任秘书长协助?

  另一方面,将来区议会的顶层建筑及设计,应该保留十八区?还是重组?增加或减少行政区数目?可能性很多,是值得研究的。此外,现在每个区议会都设有委员会,就当区的事务与社区问题提出意见和协助。但各区的委员会数目不一,即是说区议会没有建立一个健全的运行机制,委员会应该涉猎什么范围?数量应该多少?这些都是检讨区议会顶层建筑的时候需要注意。

  第三,政府若修改《区议会条例》,应研究可赋予区议会有什么决策权?权力范围是否包括房屋、医疗、教育、卫生等?甚至是借鉴内地模式发展地区经济又是否可行呢?特区政府和地方行政之间如何取得权力的平衡?这都需详细规划。

  第四,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去配合地区?目前警务处、消防处、医管局、渠务署等的工作分区,都不是按十八区划分。教育局是根据十八区设立校网,食环署和康文署就十八区设立办事处。其他政府部门是否应该根据地方行政区的分布而设立工作分区,以加强与各区的联系?

  第五,每区须协调均衡发展,现在各区人口资源不一,香港是否可以“多中心发展”,在地区造更多就业机会,减少居民跨区上班,减轻交通运输负荷呢?另外,各区可实验单车城市的概念,鼓励绿色交通或者步行。例如将军澳区是一个很好的试点,或者未来北部都会区的规划,都可作绿色交通试点。

  若果地方行政做得好,区与区之间产生良性竞争,制造更多投资机会。每一区有不同的特色和资源,有些是商业区、有些是娱乐区、有些拥有旅游资源。现在行政长官要招商,就各区特色吸引商机。以香港丰富的资源财力,地方行政做得好便能活化地区、发挥地区潜力。例如黄大仙区有很多庙宇,佛教、道教很多传统文化资产,又例如中上环区,除了是金融区之外,亦是美食区、海味区、酒吧区,可否仿效京都“锦市场”增设美食市场呢?其实每一区都可以发展自己的文化特色和经济特色,不一定要一体化呢!

  强化地区行政统筹能力

  现在市政工作交由康文署和食环署负责,食环署虽是一个大型政府部门,现有大量员工,但市政工作仍有待改善。在规划层面上,地方行政很重要,优化社区需要设立一位“区长”。现时很多政府政策如何“落地”呢?例如交通运输政策、垃圾分类、将来的垃圾收费政策,如果没有一个地方行政去配合,就会出现政策不能落实的问题。

  各区都面对一些经济民生的问题,如果有一位“区长”,他有一个具体的角色责任要背负,就会主动去协助和解决问题,而并非只是透过现有机制去处理,这样不单效率较低,而且政府和市民之间会制造许多误解和隔膜。若果有一位“区长”去解决民生问题,拆除一些行政程序关卡,相信香港人的幸福感会加强。

  行政长官承诺未来几年要搞好民生议题,达至良政善治。但若果地方行政未能做到政通人和,施政将会出现很大的结构性隐忧。期望特区政府早日完成地方行政检讨工作,并能够参考借鉴过往经验,结合区议会的优点,发展一套新的地方行政体制。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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