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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人大释法”的正确认识\沙田社区青年 李 星

2023-01-08 04:24: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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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对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涉国家安全案件若聘请没有在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香港特区法院没有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书,香港国安委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和问题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

  人大常委会释法又一次为香港的重大法律争议一锤定音,起到息纷止争的作用。今次是人大常委会首次解释香港国安法,释法不只完善了国安法的执行机制,亦对完整准确落实国安法意义重大。同时必须看到的是,释法并没有推翻特区终审法院的判决,也没有为香港国安委“扩权”,更没有压缩海外律师在香港参与法律服务的空间,不只无损香港司法独立,更体现出中央对香港普通法制度的重视和保护。

  今次释法的最大意义,首先是仅从国安法立法原意及法律整体适用原则方面作出解释,为外国律师能否参与涉国安案件的问题提供了清晰解决路径。行政长官李家超在“人大释法”后表明,特区政府会积极考虑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亦指出,如果特区政府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立法会将作出配合,也就是具体解决方案,仍需特区各机构自行落实。

  息纷止争护港稳定发展

  这也衍生出第二个重要意义,即特区管治者们,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在处理国安案件时,应与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不能以适用普通法规则为理由,去规避国安法的适用要求,也意味着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虽然“人大释法”为香港社会释疑解惑,但境外反华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不会就此停止“污名化”释法。

  事实上,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大常委会六次释法,每一次都有效解决困扰香港社会或影响香港发展的重大争议。至今,有关的释法内容无一不成为香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如今次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文作出解释,也及时妥善处理了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香港国安法正确有效实施。有关释法回应了香港社会的关切,厘清了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文的原意和目的,完善了香港国安法的执行机制,对完整准确落实香港国安法意义重大,受到社会广泛欢迎。

  而要彻底消除境外反华势力和反中乱港势力的抹黑,就有赖香港各界共同努力,加大在香港、国际社会上对“人大释法”的宣传,传递对“人大释法”的正确认识,消除各种误解和疑虑,方能令这些抹黑不攻自破,为香港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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