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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透过现象看本质 行政立法合作树新风\陈 锋

2023-05-19 04:24: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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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场“行政长官立法会互动交流答问会”昨日举行,紧紧围绕“二十大及两会精神”的主题,从“安全和稳定”、“发展和幸福”两个角度切入,通过特首和议员之间的互问互答,让香港社会看到了一种新的行政立法关系的出现。这种关系特点在于,相互配合程度更高,行政更重视咨询议会意见,立法更强调治理者的角色。立法会从只着重“质询”、“制衡”的功能,强化了“合作”、“治港者”作用。在“爱国者治港”新时代,构建符合基本法制度设计、符合香港发展需要立法关系,也才能符合香港最大的利益,符合港人的期望。

  特首更重视议员建设性意见

  回归以来,在每个立法会会期,行政长官通常出席四次立法会会议,答复议员就政府的工作或特定事件提出的质询。每次答问会为时约一个半小时。这种与立法会的互动,本意是要加强行政立法之间的了解,增强立法会对政府政策的了解。但众所周知的是,答问大会往往成了立法会极端议员的“做骚大会”。从梁国雄、黄毓民开始的“掷蕉”、“掷杯”扰乱会场,到后期变本加厉,尤其是到了2019年,答问大会屡屡“流会”,即便成功开始,过程也充满极端对抗的场景。

  所谓“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往那些极端对抗的行政长官答问大会,反映了走偏了的行政立法关系,更反映了香港被异化了的政治环境。所幸在关键时刻中央果断出手,为香港制定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行政立法的关系,也得到了根本性扭转。

  新一届特首上任后,不断推动特区管治朝符合“爱国者治港”新时代要求的方向发展,也推出了许多措施加强与立法会的互动。但从立法会的运作模式而言,仍然未脱以往之窠臼。对于许多立法会议员而言,仍然视“质询者”为议员的所有角色,甚至在一些民生议题上,仍然脱离不了以往那种“民粹”立场,缺乏必要的大局意识。

  那么,新时代下的行政立法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新的工作模式应该如何? 李家超昨日在互动交流答问会上的开场白,一开始就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我经常思考,‘爱国者治港’最高的境界是什么?可以创造什么建设力量和价值?”他并认为,“爱国者治港”要发挥更大的力量和价值,有最少三个元素。第一是团结做事:凝聚力量,配合起来,共同为同一目标做事;第二是互动、共识:议员和官员透过互动、沟通,凝聚共识,达至同一目标;第三是视野高度:爱国者治理香港,看问题时既看树木,更看森林,从大局观、国家观、国际观出发,共同创建香港打拼世界前列的致胜力量。

  总结来说是三句话:团结以推动发展,互动以增强共识,拓视野以成大局。从昨日特首的发言,以及李慧琼、陈健波、邓飞、容海恩、陈智鹏、黎栋国等众多立法会议员的问题和答复,围绕落实二十大及全国两会精神的主题,从筑牢维护国安防线、提升国安教育水平,到强化人口政策、增强香港竞争力、推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对话。可以说,这种互动答问模式,有两个“前所未有”:

  议员需强化“治港者”角色

  第一是所涉及议题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以往的答问会,更多聚焦一些眼前或相对碎片化的问题,缺乏对更宏观、更长远问题的关注,事实上这些问题对香港整体利益更加重要。新模式下,特首和议员涉及众多议题,所问所答不是流于表面,更多的是涉及问题的根本。第二是问答的建设性前所未有。以往答问会,似乎只有“高声叫喊”、“打断特首讲话”、“制造冲突”才是核心,市民真正关心、香港发展真正所需的内容欠奉。新模式下,少了火花,但多了建议;少了剑拔弩张,多了思辩。这种模式,真正体现了务实、理性、以整体利益为依归的民主应有的特点。

  有人担心,立法会议员天生就要“质疑”,少了“质询”就不是议员。这种观点是错的。基本法在宪制层面确立本港的管治实行行政主导。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特别行政区坚持实行行政主导体制,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依照基本法和相关法律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充分肯定本港行政主导体制,突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当家人、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和责任,同时也指出了立法会所应有的角色。

  “爱国者治港”下的香港特区,行政立法以更积极的互动、更充分的交流,展现了新时代所应有的担当。当然,新的答问大会模式还是一个开始,未来行政与立法可以如何实现更好的互动,仍要不断摸索。更重要的是,立法会议员的角色和以往不同了,要不断提高议政水平,真正体现“治港者”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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