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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稿/严打滥用公屋 不能只说不做\艾华斯

2023-05-20 04:24: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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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去年在施政报告中提出多项增加土地房屋供应的举措,目标是在四年内将公屋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降至约四年半。房委会最新数字显示,截至3月底,公屋一般申请者约有逾13万3千人,由于过往数季有为数不少的公屋单位可供编配,消化部分轮候年期较长的一般申请者,首季获分配单位的一般申请者轮候时间缩短至5.3年,按季微跌0.2年。

  在特区政府致力缩短公屋轮候时间的同时,滥用公屋行为却时有发生,例如有“长洲覆核狂”之称的郭卓坚,被揭发居于长洲住所,却霸占油塘公屋等。同时,公屋因违规而被收回的宗数大升,房屋署指,去年4月至11月期间,公屋租户因滥用公屋、严重违约,或违反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单位,已经超过1300个,而上两个年度的每年全年平均数仅为1300个,让滥用公屋的问题进一步引起社会关注。

  检控数字难反映实情

  根据房委会去年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在过去五年,房委会接获滥用公屋的举报个案约为3.22万宗,每年平均约6440宗。在3万多宗个案中,有具体资料可作调查的约占一半,即约1.6万宗。这些个案中,最终只有940宗查明属实,每年平均约188宗,分别占举报个案和有具体资料可作调查个案的2.9%和5.8%。以2021至22年度为例,查明属实的个案160宗,占全港公屋租户约0.02%。而在940宗查明属实的个案当中,670宗因违反《房屋条例》遭检控;截至去年11月25日,11名住户因而被判监,包括缓刑。若与举报数字相比,这些查明属实和遭检控的数字无疑是偏低,不足以反映实情。

  房屋问题是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公共房屋作为珍贵的社会资源,理应合理分配给最有需要的人士。若放任滥用公屋的行为,不单是对轮候上楼多年的基层市民十分不公平,也是浪费社会资源,因此特区政府必须致力将公屋单位编配给真正有需要的市民,确保社会资源得以善用。

  申诉专员公署早前宣布,就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展开主动调查,将审研房委会、房屋署和房协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申诉专员赵慧贤指出,为市民提供出租公屋的房委会和房协,均有制订措施以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但是,公署仍不时收到市民投诉,指房委会或房协没有妥善跟进怀疑滥用公屋的举报。为避免滥用公屋行为影响正在轮候公屋上楼的人士,公署决定审研现行的防止滥用机制及措施,包括对租户情况的监察、对租户入息和资产申报的审查、跟进怀疑滥用公屋个案的机制和措施,以及因租户滥用公屋而收回单位的程序等,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事实上,相关部门和机构均有制定措施以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其中房委会成立了“善用公屋资源分组”,除处理怀疑滥用个案外,亦严格审查公屋租户及各类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士的入息和资产申报,以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而负责执行的房屋署和房协亦有设立专责队伍跟进调查怀疑滥用公屋的个案,其中房署已招聘一些退休执法人员,就一些房署主动介入及市民举报的个案作搜证调查,以求改善情况。房协则透过一系列措施,包括定期家访以预防侦测、深入调查怀疑个案;同时亦于2018年实施富户政策,要求租户定期申报入息和资产,并有专责人员及中央审核组跟进调查。

  但尽管如此,公署仍收到市民投诉指房委会或房协没有妥善跟进怀疑滥用公屋的举报。对于社会有声音认为当局打击滥用公屋力度不足,当局应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现届政府“以结果为目标”的施政理念,讲的是注重实效,一切皆以成效为量度标准。申诉专员公署以第三者角度,协助有关当局全面检视相关程序,并提出改善建议,相信对提升打击滥用公屋工作的成效将有一定的帮助。

  要认真看待市民投诉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在回应申诉专员公署的主动调查时说,团队早前已主动检视内部相关工作,提出改善建议,并安排增聘有经验的人员,希望能进一步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的情况。她表示,房屋署团队会全力配合协助调查,并欢迎申诉专员公署就房署这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增加未来工作的成效。

  与此同时,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亦十分重要,除了鼓励市民举报之外,亦要广泛宣传,让市民知道滥用公屋者将须面对法律后果。根据《房屋条例》,任何人士若就申报表所需的任何资料,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和监禁6个月;任何人拒绝或忽略提供申报表指明的任何资料,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和监禁3个月。

  施政报告虽提出兴建简约公屋、推出公屋提前上楼计划、采用“组装合成”方式兴建公房等举措,以期缩短公屋轮候时间,但滥用公屋情况若得不到改善,轮候时间难以进一步缩减。要切实解决房屋问题,严厉打击滥用公屋是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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