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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要说/“黄牛党”猖獗不能坐视不理\潘丽琼

2023-05-22 04:24: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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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后,饿了三年的乐迷终可以再去看演唱会了,但眼前却又再出现比新冠病毒更难对付的问题——“黄牛党”!

  演唱会表面一片兴旺,实则是乱象丛生,其中一些属于内部认购的门票,被“黄牛党”抬高价转售,令部分市民怀疑演唱会主办单位与“黄牛党”之间,是否有着什么关联。例如,近月多场演唱会,门票一开售便瞬间售罄,但未几便有人在转售网站上以高于原价数倍的价钱放售门票,而第一行“握手位”的售价甚至可抬高至数万元,更出现“假‘黄牛’、真骗财”的情况出现,即使消费者愿以天价买票,亦随时钱票两失。

  “黄牛党”除了疑似有途径拿到内部认购的门票外,又可利用科技在门票公开发售时攫取大量门票,在这种肆无忌惮垄断的情况下,希望欣赏演唱会的市民往往只能任由宰割,大感气愤和无奈。

  “内部认购”占比应降低

  其实,“黄牛党”猖獗问题存在已久,但没有得到积极的正视。先让我把问题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内部认购占所有门票达八成,营造“抢购”气氛?

  一位朋友曾经为抢去年12月一场演唱会的门票,被迫帮衬“黄牛党”,他以双倍票价交收时,发现“黄牛党”成员从胶袋里拿出一大叠门票,门票的印刷日期是去年9月,怀疑是首批发售的内部认购门票。但目前当局容许八成门票以内部认购发售,其余两成作公开发售。该种销售方式营造出抢购氛围,但不一定封上蚀本门。故不排除有个别主办单位以较高价格把内部认购门票转予“黄牛党”,便以降低蚀本风险。

  为了杜绝“黄牛党”,有关部门可否考虑规定在康文署辖下场地举行的演唱会,须降低内部认购比率?主办单位可能以回馈赞助商为由,拒绝更改门票发售比例。“黄牛党”背后牵涉庞大利益,因此政府必须下定决心去处理,否则问题的症结解决不了。

  二,法例过时,罚款无阻吓力。

  “黄牛党”在网上转售演唱会门票牟利,然后约买家在表演场地外交收,竟然不违法!因为监管炒卖表演“黄牛票”的法例是《公众娱乐场所条例》,条例第6(1)(a)条列明:“不得于公众通道或上述场所的入口大堂或引道售卖或要约出售该等门票或门券以供出售,或游说他人购买该等门票或门券”;但由康文署及民政事务总署管理场所,例如红馆、伊馆及政府大球场,受到豁免。

  即使有人触犯该条文,条例定列明犯罪者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1级罚款,目前第1级罚款的金额只是2000元,对于炒卖“黄牛票”获得的丰厚利润而言,可以说是毫无阻吓力。加上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据资料显示,2004年有媒体报道指警方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就“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罪行拘捕10名人士。被捕人士据称合谋在网上竞投门票,以推高转售价格。但警方并无备存这类拘捕和检控的统计数字。

  修例落实门票实名制

  三,网上订购收手续费,理据何来?

  除了“黄牛党”问题外,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演唱会门票,往往还要付几十元至百多元不等的手续费,理据何在?手续费不是应已计在成本算入门票之内吗?若红馆全场12500座位均是以网上方式售出门票,每张收取120元手续费计算,单是手续费收入已达150万元一场!由于演唱会的门票收入需要与政府分账,有关部门需要留意是否有人巧立名目,以票房收益之外的方式增加收入,借此避过分账。

  “黄牛党”存在已久,只是因为疫情期间的社交距离措施,令演唱会无法举行,“黄牛党”也一度消失于公众视线。现在社会已经复常,演唱会亦一个紧接一个举办,令市民再次关注“黄牛党”猖獗的问题。

  特区政府可以参考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打击“黄牛党”的经验。例如澳洲政府立法管制规管门票转售金额不能高于110%,即可令“黄牛党”失去了图利的诱因。

  笔者认为,特区政府可透过修订法例及落实门票实名制的方法打击“黄牛党”,同时可以消除主办单位将内部认购门票高价转售予“黄牛党”的诱因,保障市民利益。

  资深传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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