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区议会是香港地区层面的咨询性组织,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务向政府提供意见,尤其与市政交通等范畴相关。《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已于今年7月10日正式刊宪生效,将于12月10日举行新一届区议会选举。这无疑将有助于完善区议会体制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新制度立足“三大原则”,对过往情况拨乱反正。作为地区咨询组织的区议会,它的功能及社会角色对香港社会发展和稳定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之前,区议会乱象丛生,亦有议员放弃宣誓效忠或宣誓后被褫夺资格。新制度内容包括区议会的职能及组成,设立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就处分区议会议员行为失当订立机制等。
新制度是以“三大原则”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即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和确保行政主导,符合“四个有利于”的根本方向,必将有利于保持香港政制的稳定,有利于行政主导的有效运作,有利于兼顾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
毋庸置疑,伴随社会发展进步各种机遇和挑战并行。新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这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亦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符合香港的实际。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没有出任区议员的资格。
新制度增加了资格审查机制和履职监察制度,规定区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题中之意。设立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由两至四名官守成员和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员组成,确保所有选举候选人、委任和当然议员都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在“一国两制”下,维护好国家安全才能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社会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国家的公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义务,区议会作为地区治理架构其中一环,其成员当然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区议会属于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履行咨询和服务职能,以促进民生福祉。作为区议员,如果不能作市民守法表率,反而以反中乱港为能事,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过往区议会完全偏离正常的地区咨询和服务功能,在新制度下,相信香港地区治理也一定能够由治及兴,从而维护香港社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