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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黎智英以拖待变 卡梅伦施压自暴其醜\卓 伟

2023-12-27 04:02: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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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煽动罪名正式开审。但审讯一开始,其法律团队便故伎重施,就黎涉及的煽动罪检控期限提出争议。黎智英一方声称,根据煽动罪条文,控方须在案发后6个月提出起诉,质疑控方超出检控期限,认为法庭无司法权审理云云。

  显然,黎智英一方企图以各种法律程序拖延审讯,目的就是以拖待变,通过延长审讯程序,不断横生枝节,让西方国家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各种政治施压,恐吓制裁特区政府及司法人员,从而令法庭对其“从轻发落”。这反映黎智英一方已是黔驴技穷,只能寄望外国势力打救。但英美为了黎案不知做了多少动作,有任何效果吗?现在卡梅伦出来鹦鹉学舌企图干预黎案,也不过是自暴其醜。

  拖延审讯寄望外国势力打救

  黎智英的法律团队,从一开始就不断打程序战,先是坚持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辩护,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称有关问题须先取得特首的证明书,国安委于是建议入境处拒批Tim Owen的签证。黎智英一方随即提出司法覆核,质疑国安委越权,又入禀要求法院颁令释法不影响法庭先前批准Tim Owen为其辩护。结果法庭花了大量时间处理各种法律程序。

  黎智英一方恃着财雄势大,不断入禀提出各种程序问题,甚至提出司法覆核,每一次争议都浪费了大量法庭时间,当中不少更是不必要、不合理,就如聘请外国籍大律师处理香港的国安法案件,本身已经存在角色和利益冲突,但黎智英一方就是不断入禀,目的就是要把水搅混。

  现在案件审讯正式展开,黎智英一方又以其串谋煽动罪逾期为由要求撤销控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煽动罪需在案发后半年内提控,黎智英一方指黎智英的控罪所涉年期由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但黎在2021年12月28日才被落案起诉并上庭应讯,认为即使以控罪的最后日期计算,亦已逾时4天。这是公然玩弄文字游戏。黎的犯罪事实不是其中一天两天,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直到被捕前他的涉嫌犯罪行为仍在持续,怎可能以其犯罪的开始日计起?况且,控方在2021年12月中已知会法庭将会对黎作出起诉,就是按照黎智英一方所说的时间,也没有超过半年提控的期限。

  最终法官接纳控方说法,认为法庭可审理黎所涉的煽动罪。法官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但黎智英一方这样一搞又花去了几日的时间,现在案件将于2024年1月2日再次开审,但问题是黎智英一方届时会否又会提出其他法律争议来纠缠?始终,连检方合理的检控时限,也可以被说成逾期,又搞了一轮法律程序,以黎案的复杂性,这样的程序问题、各种细节争拗相信仍有不少,将来一段时间法庭可能还是要继续处理各种上诉。这显然是黎智英一方的策略,不断提出各种毫无理据上诉和覆核,不断干扰案件的正常审讯,这既是“滥讼”也是企图“偷鸡”,就算最终未能成功,至少可以不断拖长审讯,达到以拖待变。

  黎智英一方在待什么变?就是利用这段时间,通过黎智英儿子以及国际法律及政治游说团队,不断到外国寻求西方政客支持,上至美国总统英国首相,下至一众国会议员,他们都有办法直接联系又或是通过西方媒体向他们施压,令他们共同参与“营救”的“大合唱”。他们恃着与西方国家千丝万缕的关系,公然向西方政客施压,甚至向英国首相发出公开信,批评其没有全力“营救”黎智英。最新一个被说动的,就是刚上任的英国外相卡梅伦。

  “咄咄逼人”干预香港司法

  这个再作冯妇的英国政客,在脱欧一役尽显志大才疏,但由于其以往对中英经贸关系的重视,其上任后外界对他也有一定期望。然而,他一上任就不断拿香港国安法说事,近日他接受《每日电讯报》访问,就无故批评中国正变得越来越咄咄逼人和更加强硬,成为英国面临的一大安全挑战,又再次指香港国安法违反《联合声明》,呼吁释放黎智英云云。

  卡梅伦的言论颠倒黑白。中国驻英大使馆发言人强调,咄咄逼人不是中国的传统。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各国发展的伙伴和机遇,不是威胁和挑战。卡梅伦指中国咄咄逼人,请问中国如何咄咄逼人,是因为没有听取西方政客的施压释放黎智英,就是咄咄逼人吗?相反,真正横蛮霸道的是西方国家政客,公然干预香港事务、施压香港司法人员,要求释放国安重犯,究竟谁在咄咄逼人?

  至于指香港国安法违反《联合声明》,更是贻笑大方。回归之后《联合声明》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再不是英国干预香港的通行证。况且,《联合声明》第一条已开宗明义说明,中国自1997年7月1日起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既然是行使主权,自然有权维护国家安全,制订国家安全法例,何来违反《联合声明》?卡梅伦的说法不知所云,不过暴露其不堪与无知,以为靠“嘴炮”就可以令特区政府就范,更是他的一厢情愿。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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