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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修例挺特首是建设力量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9-04-08 03:17:23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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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杀人越货者可以逍遥法外,这样的社会还有什麼公平正义所言?如果一个地方成了“逃犯天堂”,却一再宣扬“视法治精神为核心价值”,岂不令人耻笑?如果这个地方的政府力图修补法律漏洞,却遭遇重重阻力,这个地方岂非病态?

去年发生在台湾的“港男杀港女”案件轰动本港,由於港台之间没有签署移交逃犯的法律协定,犯罪嫌疑人过些日子有机会恢复自由,这让死者家属情以何堪?鉴於此,特区政府推动修订《逃犯条例》,以彰显公义,同时修补香港与台湾、香港与澳门、香港与内地之间逃犯移交方面的法律漏洞。此举既是完善法治体系之举,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又是顺应法治发展进步之举,令杀人越货者“虽远必诛”。然而,就是这样一件合法合理合情之举,竟然遭遇反对派的极力阻挠。反对派一干人等不惜“告洋状”、“大遊行”、围堵立法会,酝酿、叫嚣对特首提出不信任案,并对法院和法官妄加评判,诋毁香港的司法制度。

反对派的言行非常清晰地表明,他们铁了心要将此事政治化,这是继“佔中”、“旺暴”、“梁游宣誓”事件之后的又一次风波。反对派藉机搞事已昭然若揭,香港的建设力量应该团结一心,行动起来,坚决支持修例,全力支持特首,维护香港的法治社会形象。挺修例、挺特首是建设力量义不容辞的责任!

不修例,则香港枉为“法治社会”

香港一女子与男友赴台北共度情人节,被其残忍杀害,男子逃回香港。由於港台之间没有签署逃犯移交协定,女子家属苦苦上诉,至今无法审判嫌犯,而嫌犯过些日子有机会恢复自由。以此事为参照,检视香港的法律体系,就会发现,香港目前仅与全球20个司法管辖区签署移交逃犯协定,与32个司法管辖区签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定。但有关法例并不适用於香港与内地其他地区之间,导致本港与台湾、澳门和内地至今仍未有一套逃犯引渡机制,使一些罪犯利用引渡漏洞逃避刑责,令香港成为罪犯云集的“避难所”,这是对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极大讽刺。

在司法方面,本港反对派一贯喜欢对标西方国家。那麼,西方国家司法引渡情况如何呢?数据显示,美国与110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加拿大与115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英国与9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法国与10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反对派一贯贬低内地法治,那麼,内地司法引渡情况如何呢?截至2018年,中国内地已与50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一个明显的事例是,内地近年来发起的“猎狐行动”,已经成功引渡诸多“红通人员”,令腐败分子无处可逃,可以说内地在这方面的进步很快,受到内地民众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

“保护人权”是法治社会的核心要义。“生存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如果一个社会连公民的生存权都无法保护,却大谈特谈其他权利,岂不荒唐可笑?不修订《逃犯条例》,则香港枉为“法治社会”,特区政府推动修例,旨在维护公平正义,是履职尽责之举,理应得到本港建设力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

藉机搞事,是反对派的如意算盘

本港反对派扬言,修订移交逃犯条例比二十三条立法“更得人惊”,并演绎出“满街都是逃犯”、“人人可能被抓”、“引渡返大陆,香港变黑狱”等恐怖场景,列举“以经济罪包装政治罪”等“罪名”。

这些说法根本站不住脚。第一,看原则和底线。特区政府一再强调修订《逃犯条例》的几个原则:死刑不能移交,一罪不能两审,不能移交到第三地方等限制;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作出的起诉,本港不会移交。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一再阐明,在听取市民意见后,现在《逃犯条例》涉及的46项罪行类别中,已有9项被剔除,包括与破产法、公司法、证券及期货交易相关的罪行,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环境污染及非法使用计算机等。第二,看司法程序。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司法独立,任何人不得干预律政司和法院的工作,针对某个案件,只能由法庭、法院、法官作决定,不可能由某一个人或机构说了算,随随便便就可以提出移交或将某个人移交。第三,看政治制度。中国内地至今已经与全球50个国家签署了司法引渡条例,这些国家大都与中国内地的政治制度不同,事实证明,并没有因此而导致“政治犯”、“维权律师”被引渡,反对派以“两制”之异为由反对修例,并不能成立。

最令人气愤的是,反对派形容特首是“吴三桂”,用两地社会制度不同为由反移交,甚至连尊重法院和法官裁决的基本原则也不要了。他们妄加评论说,只要内地提出移交要求,本港法院法官就会照办,根本无力“把关”。更为奇葩的是,香港大律师公会近日接连发表声明,指现行移交逃犯条例不存在“漏洞”。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活生生的案例就摆在眼前,还如此狡辩,近乎冷血!可见,反对派蒐罗种种不靠谱的理由反对修例,意图非常明显,就是借机掀起又一轮政治争拗的风波。

挺修例挺特首,就是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

面对反对派来势汹汹的反对之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不会撤回修例方案。在上周三的立法会上,她亦清晰的回答了议员的提问。反对派表明要不断“点人头”、“拉布”阻止草案通过,更扬言要对特首林郑月娥提出“不信任动议”。

“山雨欲来风满楼”。香港的法治进步又到了一个面临考验的关键时刻。反对派的言行,从个案上看,纵容和包庇杀人嫌犯,表现出冷血和无情;从法治进步的角度看,阻止本港完善法治体系,逆历史潮流而行;从“一国两制”的角度看,抹黑内地法治,不尊重“两制”之异,逾越了“井水不犯河水”的界限。反对派的目的,无非是为谋取政治私利,以图长期抗中乱港。在这样的背景下,挺修例、挺特首,就是挺法治,就是守护香港的法治精神,就是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就是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这无疑是香港建设力量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香港的建设力量汇聚了全港爱国政团和各界的有识之士。回顾过往,每到紧要关头,香港的建设力量都是中流砥柱,挽狂澜於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为港人的幸福安宁作出了巨大贡献。展望未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三地联繫日益紧密,相关的司法案件必然增多,如果粤港澳三地没有一套可行的司法引渡机制,势必造成法律“真空地带”,不利於三地融合发展。香港的建设力量秉承爱国爱港的传统,素来具有长远眼光和敏锐的洞察力,有足够的眼力识破反对派的图谋,有足够的心力理解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推动修例的良苦用心,有足够的能力阻止反移交的逆流!在此关键时刻,建设力量应携起手来,挺修例,挺特首,挺法治,全力推动香港的法治进步,让“东方之珠”不因沦为“逃犯天堂”而蒙羞!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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