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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从修例看林郑的责任担当和爱港情怀

2019-06-14 03:12:41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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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暴乱,令“法治香港”又遭蒙羞!数百暴徒,给“东方之珠”再度抹黑!这两天发生在立法会大楼外的暴乱事件,并非“民意表达”,而是暴力违法!连日来,社会各界纷纷严厉谴责暴徒的疯狂行为。

  作为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暴乱事件尤其气愤,并感到忧虑和伤心。在接受电视访问时,她分析时局,提醒港人:若今日停止修例,对香港的代价更大,因为不确定将来再推出时有无争议,而且香港有履行跨境刑事互助的国际责任;谈及一些青年的“暴力表达”,她感到担心、伤心;在问及有人骂她“卖港”时,她眼泛泪光、几度哽咽。她说,我同香港人一起成长,对香港的爱令自己牺牲不少。就连不理政事的丈夫也对“卖港”二字很有意见,因为觉得太太担任行政长官后,其实是“卖身”给香港。虽然饱受委屈,加上前路艰难,但林郑表示,不会撤销修例,仍会以对香港的热爱继续工作。

  林郑所言,真诚坦蕩,感人至深!再次体现了“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品格作风。纵观修例草案提出以来,林郑的责任担当和爱港情怀有目共睹,令人敬佩!

  深爱,不等於溺爱

  林郑生於斯,长於斯,香港这块土地,给了她儿时的快乐,青春的绚丽,中年的沉稳;也是香港这块土地,让她实现了人生价值。她从政三十余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老公务员”。“热爱香港,服务香港”的理念早已根植於心。林郑几度哽咽、泪光闪烁,令人想到一首诗中的金句:“为什麼我眼裏满含泪水/因为我深爱着这片土地”。

  但,“深爱”不等於“溺爱”。林郑举例说,自己作为两个儿子的妈妈,若因为儿子想要做什麼便迁就,短时间内可能母子关係很好,但当年轻人成长,这种因任性就纵容的做法,会令年轻人后悔,甚至质疑为何妈妈当初不提醒。诚如所言,溺爱不是爱,而是“杀人利器”,能毁掉一个人的一生!

  这次“暴力表达”的年轻人,大多数与林郑的儿子年纪相仿。可以想像,当林郑看到他们施暴场面,心中是何等滋味!香港是法治社会,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集会、遊行、示威的自由,但前提是:在享受这些自由时,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这两天发生在金鐘一带的暴乱,造成5条马路堵塞,几十条巴士线停运,港铁站台关闭;更有不少人撬下地砖,并自製武器,投向警察,导致警员受伤、立法会会议取消。

  香港是我们的家园,如果家裏的孩子受邻居指使,动辄在家裏乱砸东西、打骂兄弟姐妹,而可以不受必要的惩戒,那麼,这个家还有好日子过吗?这些孩子还能成材吗?爱有多种表达方式,但没有底线的一味迁就,决不是爱,而是害!林郑的比喻,值得深思。

  倾听,并广纳民意

  连日来,反对派称林郑“对汹汹民意装聋作哑”,甚至要求林郑“下台”。何为“汹汹民意”?被反对派夸大为“百万人遊行”的活动,经本港各类权威机构检测,遊行人数不过20万。而“保公义撑修例”大联盟的人数已达93万。香港的主流民意何在?一目了然!

  至於说林郑对民意“装聋作哑”,纯属一派胡言!不妨把现在的修例草案与七个星期前的初稿对照一下,修改之处何其多也!包括明确“八不移交”、“双重把关”、将可移交罪犯的罪行刑罚年期提高至7年或以上,且须由当地的中央机关提出,等等。这些都是在倾听民意后修改的,其中包括吸纳了部分反对派的意见。市民也早已看到,七个星期以来,林郑和张建宗、李家超等港府官员不辞劳苦,多次向市民解释修例内容,虚心听取市民意见,并及时修改,向社会公布。

  如果说林郑及港府在广纳民意方面还有所欠缺的话,那就是在立法会的讨论不够充分。但为什麼会造成这种状况?众所周知,原本修例草案是要经过法案委员会讨论后再提交立法会大会审议,但由於反对派议员的阻挠,切断了原有程序。不得已才採用“直上大会”的方案。但这是谁之过?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责任推到林郑头上。而“直上大会”既不违反立法会议事规则,过往也有先例,无懈可击!

  惩恶,是另一种扬善

  林郑在谈到修例的初心时说,政府从未因这次修例心虚,因为初心是坚实而正确的。包括对“台湾杀人案”的受害者家属有所交代,以及为香港和下一代好。

  “台湾杀人案”的嫌犯陈同佳杀人分尸、抛尸荒野,何等残忍无情!然而,由於港台两地没有签订逃犯移交条例,嫌犯虽已拘押,但无法审判,按照相关法例,陈犯最早於今年10月可重获自由,这让痛失女儿的潘家父母情以何堪!香港号称“法治社会”,反对派人士也天天把“法治”、“人权”挂在嘴边;而现实状况是,对陈同佳这样的重犯都束手无策,这岂不是对“法治香港”的天大讽刺!又岂不是对740万港人的公开羞辱!而“台湾杀人案”的示範效应,也必将鼓励更多嫌犯逃至香港。如此,香港则成为“逃犯天堂”。

  惩恶,是以另一种方式的扬善。香港已与全球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逃犯移交协定,而与台湾、澳门、内地却没有,这极不正常,也与全球司法合作的大趋势相悖,修例绝对是一项利及长远的好事。林郑说,市民对修例有恐惧及焦虑,若收回便永远没机会证明这些恐惧和焦虑可以消除。她表示,政府不会撤销修例。可以看出,儘管被误解、被抹黑、被中伤,但林郑坚持修例的初心不改,再次体现了责任担当和爱港情怀。

  历史将证明:修例之举,利港利民;林郑所为,爱港爱民!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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