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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 | 既筑牢“一国”根基,又释放“两制”之利

2020-07-01 04:23:45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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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该法引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听到香港国安法通过的消息,昨天从中午到深夜,不少市民走上街头,高扬国旗,高举横幅,表达由衷喜悦的心情。的确,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香港由此结束国家安全不设防的状态,“一国”原则将得到真正落实,许多人称之为香港的“二次回归”,不无道理!

回顾过往,香港之所以一步步走入动乱深渊,是因为长期缺少守护“一国”原则的“利剑”;国安立法就是铸造了一柄“尚方宝剑”,既筑牢“一国”根基,也释放“两制”红利。

“一国”和“两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一个辨证的统一体。香港国安法从筑牢“一国”根基入手,看上去似乎重“一国”而轻“两制”,实质上,旨在维护“一国”大盘稳定;只有大盘稳定,“两制”的红利才能充分释放,“一国两制”才能行稳致远。香港国安法充分体现出辨证思维。

既是一部法律,也是一套机制

香港国安法共6章、66条,明确规定了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笔者学习、研究后,认为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有两处:一是香港特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二是中央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香港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成员,顾问由中央指派。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同时,还明确了特区政府警务处等部门负责执法,律政司负责检控,高等法院(国安特别法庭)负责审理,法官名单则由行政长官指定,而极特殊涉及国防外交的案件或转内地法庭审理。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香港国安法落实机制,确保在出现任何情况时都有章可循。

法律的价值在於实践。基本法作为一部具有宪制地位的法律,其第二十三条要求香港特区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由於香港至今没有履行这一宪制责任,造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长期无法落实的状况。如此一来,“一国”原则喊得再响,也难以遏制“港独”,给香港特区和国家都带来了巨大损失。香港国安法出台后,有了一套可行的机制,如同布下天罗地网,令“港独”势力无处可逃,“决不让‘港独’在香港有任何生存的空间”这句话才能真正兑现。

既落实香港宪制责任,

也突出国家根本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层面的事权,在所有的主权国家中,从立法到执法、检控、审判各个环节,都是国家机关履行这项权力。从香港国安法来看,中央把维护国家安全的大部分权力授予香港,却保留了“极特殊涉及国防外交的案件或转内地法庭审理”的权力。这样做,既落实香港宪制责任,也突出国家根本责任。至少有以下两层深意。

其一,体现了对“两制”的尊重。一些外国势力不断抹黑香港国安法,称此法出台“一国两制”变成“一国一制”,云云。事实上,维护国家安全的大部分工作由香港来做,中央并没有事无巨细、一概管完。这是让香港特区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与基本法规定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一脉相承,没有否定“两制”,而是尊重“两制”。

其二,突出了中央在国家安全上的“兜底”作用。香港未来在涉及国家安全上会遇到什麽情况?谁也说不清楚。香港国安法预设了一个“安全阀”,就是在香港“管不了、管不好、没法管”的时候,由中央来出手处理这些案件。这类案件也许很少,但如果缺少这个机制,则会给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留下隐患。

授权,但不授完;给压力,但不“甩包袱”。这是让香港与中央一起来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体现了责任分工上的辨证统一。

既为了国泰,也为了民安

中国文字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繁体字的“国”字外面的大“口”,指的是四方疆域,里面的小“口”,指的是人口。“一”指的是土地,“戈”是一种兵器,指军队来保卫国家的土地、人口和边疆。只要国家安宁,人民就会安居乐业;只要人民齐心护国,国家就会安宁。“国”字清晰表达了“国泰”与“民安”的辨证关系。香港国安法正体现了“国泰”与“民安”的辨证关系。

国家安全,香港稳定,市民安居乐业,各行各业兴旺,香港民众的核心利益、长远福祉才能得到保障。香港国安法涉及的四罪之一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这就是要斩断外部反中乱港势力的黑手,筑牢国家安全的防线,如同守住“国”字外面的大“口”,也就是四方疆域。四方疆域安宁,国境线上没有漏洞,香港750万市民才有可能“太平山下享太平”。

人民树立了国家安全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就能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香港国安法涉及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就是打击极少数分离主义分子,保护大多数市民,就如同让“国”字中那个小“口”发挥作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香港民众执戈护国,齐心协力,织牢国家安全网,这也是香港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历史责任的应有之义。

香港国安法折射出的辨证思维,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是“一国两制”实践历程中的精彩之笔,必将载入史册。

(学习落实香港国安法系列评论之一)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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