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点击香江 > 正文

点击香江 | 纵暴议员被捕揭示任何人无逾越法律特权

2020-08-27 04:23:22大公报 作者:屠海鸣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许智峯昨日清晨被警方拘捕,在昨天下午召开的记者会上,警方指林许二人涉嫌在去年7月6日屯门示威中“意图妨碍司法公正”、“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刑事毁坏”及“非法集结”,林卓廷更被指在去年“7.21”元朗西铁站袭击事件中涉暴动罪。警方在昨天行动中共拘捕16人,其中有13人涉及去年“7.21”元朗袭击事件。

消息传出,有市民直呼“天开眼!”开香槟、食乳鸽以示庆祝;有市民感叹:“这一天终于来了!”到警总声援警察执法,指林许二人被捕是公义得以昭彰!市民的心声,揭示了因果报应,更印证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身为立法会议员,理应维护法律尊严,林卓廷、许智峯却纵暴不断,“揽炒”一切,今次被警方拘捕,揭示了任何人无逾越法律之特权!

叫屈只为博得同情

被拘捕的许智峯昨日透过律师表示,他当日只是履行议员职责,调停纠纷,却被警方屈成被告云云。

许智峯的话可信吗?时隔一年之后,警方拘捕许智峯,相信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而遍布街头的“天眼”、市民拍摄的影像,都会证明其在暴乱现场的行为并非那么“单纯”。

此前,就有本港媒体拍摄的一条片段显示,去年在港岛区的一个暴乱现场,许智峯就曾扮法律专家向被捕者提供“专业意见”。一名警员上前质问许是否被捕者代表律师时,许避而不答。该警员主动报上其警员编号,并解释其行动依据:“我根据232章警队条例54(1),向你调查,你是否律师?”许智峯最终承认自己并非法律代表,不敢直面警员。而在今年五月的立法会大会上,许智峯更以投掷一包泥浆屎状“腐烂植物”而赢得“恶臭议员”的名号。

林卓廷同样也是劣迹斑斑。去年7月6日的“光复屯门”示威中,有暴徒包围一名疑在现场拍摄的无辜市民,强迫他交出手机,删除照片及视频。林卓廷以“调停”为名,协助暴徒逼迫无辜市民交出手机删除“证据”。去年“7.21”元朗袭击事件中,有媒体报道,林卓廷事发前在港铁站闸机内,不断以粗口挑衅白衣人,并煽动暴徒用手持灭火筒和消防管向闸外的白衣人喷洒,白衣人还击,造成大规模暴力事件。在去年“7.1”暴力冲击立法会大楼事件中,有暴徒手持立法会整体结构图,按图索骥,实施破坏。也有媒体披露,林卓廷事前在个人Facebook专页上介绍立法会综合大楼设置的消防路线图,为暴徒提供指引。去年9月6日,林卓廷在Facebook发布一段关于特首林郑月娥“批评”警队的视频,实则为篡改9月4日林郑的电视讲话内容。该视频传播后,被人发现口型与发音明显不符,谣言不攻自破。

由此可见,林卓廷、许智峯早已诚信破产,其叫屈的理由不足为信,不过是为“扮演弱者”、博取同情而已!

立法会议员并非法力无边

在去年发生的数百场暴乱中,一些立法会议员扮演了极其丑陋的角色:有的充当“现场指挥”,组织暴徒“齐上齐落”;有的充当“保护伞”,横在警察与暴徒之间,亮出自己的议员身份,阻挠警察执法;有的充当“导火索”,挑拨矛盾,煽动施暴,故意引爆冲突;有的充当“狗头军师”,为暴徒出谋划策……凡此种种,都是在公然挑战香港的法治权威。立法会议员有这个特权吗?

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条订明立法会的十项职权,其中并无“立法会可委派议员到示威游行现场进行调停”的职权。可见,议员到暴乱现场撑暴、纵暴、煽暴,纯属个人行为,与公务、与立法会议员身份完全无关。

基本法第七十七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八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出席会议时和赴会途中不受逮捕。”此两条维护的是议员在立法会的发言权,仅此而已。议员在暴乱现场的“发言”不受此保护,议员在立法会大堂的“武打动作”不受此保护,议员为罪犯提供协助、在媒体上造谣诽谤他人等行为更不受此保护。

由此可见,除基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订明的特权之外,立法会议员并无其他特权。林卓廷、许智峯之流肆意妄为,践踏法律,特别是林卓廷为暴徒洗劫立法会大楼提供指引、充当“内鬼”,这是立法会之耻!这是香港法治之耻!

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不容亵渎

香港是法治社会,香港人历来像珍爱眼睛一样珍爱法治核心价值。然而,去年的“修例风波”,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碎了一地;尤其令人愤慨的是,立法会议员竟然也视法律为无物,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这给全社会做出了一个极坏的示范。

纵暴议员林卓廷、许智峯被拘捕,一众反对派定会拿“秋后算账”攻击特区政府和警方。这倒是说到了点子上,秋后这笔账必须算!在香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理由以所谓“公义”违法犯罪。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对一个个嫌犯的拘捕,正是按照这一准则行事,这是对香港法治核心价值的悉心呵护。

香港是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利益诉求的人们汇聚于此,靠什么来维系社会秩序?只有法治是最可靠的保障。一旦没有了法治的约束,香港社会将彻底“崩盘”。因此,无论什么时候,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都不容亵渎!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拘捕林卓廷、许智峯仅仅是开始,相信随着警方在侦破案件中掌握更多证据,包括一些议员在内的嫌犯都会受到检控和拘捕。纵暴派议员们,就等着“喜从天降”吧!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注:《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