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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揽炒议员被捕显示立会生态急需改善\屠海鸣

2020-11-02 04:23: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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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早晨,警方依法拘捕了多名揽炒派现任和前任议员,包括人民力量陈志全、议会阵线朱凯廸、工党张超雄、民主党胡志伟、尹兆坚、黄碧云,以及工党主席郭永健。昨天下午,陈志全等获准保释。这些揽炒派成员涉嫌在今年5月8日的立法会内会上,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条“藐视罪”及第19条“干预立法会人员罪”。

  有反对派议员对此发表声明,无端指责政府“滥捕”,打压立法会议员及市民的权利,并指《条例》的原意为保护议员,现在却反过来被“极权政府滥用”、以此为法律武器打压议员在议会内的抗争权利,称其相当荒谬,云云。

  初听反对派议员的声明,似乎还有几分道理。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滥用权力的不是警方,恰恰是被拘捕的这些揽炒派。警方接到报警进行调查后,依法拘捕涉嫌相关人士,正是依法履行职责,不值得大惊小怪,立法会的生态环境早就应该改善了!

  警方依法行事无可指责

  不妨先回顾一下今年5月8日发生的“内会事件”。事件的背景是: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利用主持内委会会议选举主席的权力,多次阻挠主席选举,造成内会长期无主席,导致立法会瘫痪逾半年之久,大量重要法案被积压,严重影响立法会运作及履行宪制职能。在此情况下,现任内委会主席李慧琼於5月8日下午主持会议,讨论外聘法律意见,力求恢复委员会运作。然而,一众反对派议员大闹会场。其间,陈志全赤脚站在主席台右边的椅子上,又用议员的座椅霸佔会议室通道,踩在櫈上叫嚣;朱凯廸更做出奇怪举动,试图爬上墙,结果被建制派议员和保安合力拉走。在多次呼籲无果后,最终,11名议员被逐出会场。事件发生后,警方於当日下午接到立法会秘书处报案,指称有人在立法会大楼一号会议室会议期间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案件交由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跟进。

  几个月来,警方进行了深入细緻的调查,并谘询律政司意见后,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拘捕作进一步调查,这一做法合法合理。理由有二:首先,被拘捕的议员现在是配合警方调查,并没人给其定罪,所谓“打压立法会议员及市民的权利”的说法不能成立。其次,基本法七十七条规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指的是“发言”而不包括“武打”和类似於“爬墙”的“行为艺术”;第七十八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出席会议时和赴会途中不受逮捕。今次的拘捕并不涉及“出席会议和赴会途中”。因此,警方依法拘捕多名现任和前任议员无可指责。

  立法会条例不容曲解

  反对派议员的声明称《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原意为保护立法会议员,现在已反过来被“极权政府滥用”、以此为法律武器打压议员在立法会内的抗争权利。

  这个说法实属本末倒置。这部《条例》最根本、最重要的用意,是维持立法会秩序、确保立法会正常有序高效运行,使包括政府、议员提交的各类议案能够得到及时审议。为确保立法会的审议工作既有公平、又有效率,《条例》设定了议员的某些权力及特权。请注意,《条例》赋予议员的权力及特权是用於更有效的审议议案,而不是用来揽炒的。反对派议员完全漠视其他议员履行宪制职能的权利,甚至妨碍立法会作为立法机关妥为行使及履行《基本法》所订的各项职权,这显然是本末倒置。

  市民看到,“佔中”以来,立法会的运作一直是病态的,反对派议员没有把精力用在审议议案上,而是用在了政治对抗上,“逢中必反”“逢特区政府必反”;开一次会,用在正事上的时间不多,用在“拉布”“点人头”上的时间不少,内耗不断。蹉跎岁月,令香港错失了许多发展良机。今年以来,政府提交的抗疫纾困措施这种“急件”,也被反对派议员当成讨价还价的筹码,议案一再被拖延。

  不仅扰乱立法会秩序,令立法会无法顺利履行其宪制责任,还要故意曲解相关《条例》,误导公众,反对派议员用心险恶。

  议员并无违法的特权

  立法会议员应该如何议事?显然,应该遵照立法会《议事规则》来议事。近年来,我们看到反对派议员愈来愈肆无忌惮地违反规则。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坦言,过往经验显示,立法会处理一项法案,一般只需少於两小时。然而,立法会在过去两次会议,共耗用接近17.5小时,才能完成审议一项法案。他说,自本会期开始至今,议员要求点算法定人数已多达48次,消耗约八小时,会议更曾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休会。还有议员发言离题,或不断重複本人或其他议员的论点,浪费了大量时间。议员不按照《议事规则》议事的做法,令梁君彦十分痛心!

  由於立法会的低效运作,已经积压了大量议案。本届立法会延期一年,细细算来,也只有不足400小时的会议时间可供处理议案,若按一项议案耗用17.5小时的速度审议,则立法会不但不可能在本会期内完成处理有关的立法议程,也无法处理议员议案。

  议员本是规则的制定者,也理应是规则的维护者,是遵守规则的典範,但反对派议员长期不讲规则、不守规则,严重破坏了立法会的生态环境,从“拉布”“点人头”发展到“爆粗口”“全武行”“行为艺术”,这不仅是香港立法机关的耻辱,也是香港特区的耻辱!一个号称“法治社会”的地方,长期容忍一帮形同“烂仔”骑劫立法会,令人不可思议!

  香港立法会的生态环境是时候改变了!依法追究揽炒议员的违法行为,正是改变生态环境的开始!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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