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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坚守“爱国者治港”规矩 拨乱反正立会重回正轨\屠海鸣

2020-11-12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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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为规範和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

  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随即分别发表声明,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宣布第六届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等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违反就职誓言,勾结外国势力支持“港独”,严重违反了基本法,必须DQ。全国人大立规矩、明底线,这是推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关键之举,合情合理合法。然而,反对派议员昨天傍晚却发起了“闹辞”的醜剧,将自己与郭荣铿等揽炒派议员捆绑在一起,这是公然对抗基本法,对抗全国人大决定,也是放弃“为民代言”的职责,辜负了选民的寄望。任何有基本认知能力的市民,都应支持人大决定,坚守“爱国者治港”规矩,推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人大立规矩天经地义

  基本法确定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一国”原则和基本法权威,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这个大逻辑决定了立法会议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维护“一国”原则,任何含糊其辞的立场,任何公开支持“港独”的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行为準则和政治伦理,严重违背了基本法,也违背了自己的誓言。

  过往,中央之所以没有就此立规矩,是因为中央信任香港特区;但这些年的种种现象表明,反对派议员得寸进尺,严重逾越底线,已经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对此,中央决不能坐视不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有权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实施过程中有关宪制性问题作出决定,其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不容挑战。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确立了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的制度性规定,并明确适用於原定今年九月举行的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被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这与基本法第104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以及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完全一脉相承。

  人大决定对确保香港特区管治架构中从政者履行对国家和特区效忠的宪制责任,在制度上劃定了底线、立下了规矩,同时也为香港特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开展基本法第104条本地立法工作,进一步提供了法律支撑。

人大决定天经地义,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作为特区首长,宣布这一决定,也是依据人大常委会授权,并非行政凌驾於立法之上。

  “爱国者治港”是不变的定律

  对“港人治港”如何定义?邓小平先生早就指出:“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治港”“爱国者的标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个标準不能改变,也不容改变!

  “爱国者治港”有严密的法理逻辑。“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如果治港者没有从内心深处认同“一国”,不是真心爱国,就不可能落实好“一国两制”方针。合格的治港者,既要爱国,也要爱港,让爱国和爱港实现有机统一。

  近年来,香港立法会反对派议员的所作所为,严重背离“爱国者治港”的原则,愈来愈让人看不下去。这些议员蓄意将爱国和爱港对立起来,“逢中必反”,凡是涉及与内地有关的事宜,都恶意炒作,离间香港和内地的关係。从深港高铁“一地两检”,到中央帮助香港抗疫、支援香港建方舱医院,这些天大的好事,反对派议员却肆意阻挠,不断炒作,可恶至极!

  事实证明,唯有爱国者,才能真正爱港;唯有爱港者,才能真正爱国,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因此,“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制度下不变的定律。

  “闹辞”是与中央和市民为敌

  反对派议员的“闹辞”醜剧,是公然与中央和市民为敌。

  第一,“政治效忠”是最基本的要求。从政者必须效忠自己的国家,这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一国两制”下,爱国爱港是对香港特区从政者的基本政治伦理,也是宪法基本法的根本要求,中央从来允许忠诚反对派存在,但决不允许破坏底线的行为。人大决定合情合理合法,无懈可击!

  第二,对抗人大决定就是对抗法律。全国人大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对抗人大决定,都意味着站在了国家的对立面,站在法治的对立面,也如同“政治自杀”,“闹辞”的议员是否真的愿意走上绝路?

  第三,“闹辞”辜负了选民的厚望。立法会议员是民选的,肩负监督政府依法施政、为民代言的职责。如今,为了一己私利辞职,这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把选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再说,议员辞职也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议员身为立法者,为吸引眼球、博得同情,不按照法定程序辞职,实在令人不齿!

  眼下,对於香港反对派来说,已经站到了政治前途的十字路口。中央劃出红线后,反对派到底是选择做“一国两制”和香港的建设者,还是破坏者?是在政治规则下参政议政,还是越出红线肆意妄为?这关係到他们自己的政治生命能走多远。而立法会没有“闹辞”议员,议员人数仍然超过三分之二,并不影响立法会运作。这样的“闹辞”又有什麼价值呢?

  立规矩、明底线,是改善立法会生态,也是改善香港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少数议员的“闹辞”并不能阻止历史前进的脚步,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未来充满信心!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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