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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正义不会迟到 违法必受惩罚\屠海鸣

2020-12-03 04:23: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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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呼风唤雨、一直臭名昭著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昨日终於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三人分别被西九龙法院判处13.5个月、7个月和10个月监禁,皆即时监禁。法槌落定,人心大快,有市民在法院门口开香槟庆祝。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黄之锋等人以“民主鬥士”自居,散播“港独”言论,煽动街头暴力,乞求外国制裁香港,把宁静的校园搞得乌烟瘴气,令无数学子沦为“炮灰”,警方在去年“修例风波”期间拘捕的10000名违法人士中,就有四成是学生,其中近2000名是中小学生,最小的只有12岁,令人痛心!现在,教唆学生施暴的黄之锋等人获刑,实在是罪有应得!正义不会迟到,违法必受惩罚!

  “6‧21”事件是走向暴乱的“分水岭”

  黄之锋等三人涉嫌於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裁判官王诗丽在判刑时,斥责黄之锋等三人煽惑的集结,随时有机会出现暴力情况,对在场人士的安全造成威胁,案情严重;尤其黄之锋事前一天已计劃好煽惑,组织了规模大、人数多、时数长的集结,挑战警方权威,故必须实时监禁以收阻吓。裁判官量刑时特别指出,黄之锋以领导者方式向警总方向前进、指挥分工堵塞,斥他试图透过自己的影响力,牵动示威者的情绪,形容他处心积虑犯案,剥夺市民得到及时救助的机会,行为十分自私。

  法官的斥责掷地有声,向全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无论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任何人无违法的特权!

  回顾去年“黑暴”的整个过程,“6‧21”事件是一个“分水岭”,开启了围攻政府机关、破坏公共设施、私刑无辜市民的先例。去年6月21日,数千名激进乱港分子包围湾仔警察总部16个小时,扔鸡蛋、蒙“天眼”、堵通道,致使警队无法出入,致港岛交通大动脉堵塞。“6‧21”后,暴力事件愈演愈烈。7月1日,暴徒砸开玻璃幕墙,洗劫了象征民主法治的立法会大楼,致立法会数月无法开会;7月21日,暴徒围攻袭击中联办大楼,涂污国徽,涂写辱华字样;此后,有人公然将国旗扔进海裏,有人不断打砸港铁站、交通灯,有人多次打砸火烧警署,有人将建制派议员的办事处“破坏得无可破坏”,有人公然当街“火烧活人”、当街刺杀议员、大街掟砖砸死清洁工,更有中大、理大被暴徒佔领,沦为暴乱基地和“兵工厂”……

  “6‧21”事件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黄之锋等人不仅是“6‧21”事件组织者、策劃者、领头者,其影响亦波及后来的诸多暴力事件,是一个极其邪恶、极端黑暗、极度兇险的先例!

  “民主”不是暴力的“遮羞布”

  黄之锋等人一贯将自己包装成“民主鬥士”,其“港独”性质的组织名为“众志”,其意为“聚众人之志”。听上去“高大上”,其实,类似的组织都是拿“民主”作“遮羞布”,幹着为人不齿、全民鄙视的勾当。

  其一,宣扬“港独”。香港的地位早已透过基本法确立,不是“无主之地”。但“黄之锋们”却“明独”和“暗独”两手并用,兜售“公民自决”“城邦自治”,继而发展到喊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政治口号,明目张胆地要颠覆政权,搞“香港独立”。为此,黄之锋还以“学术交流”名义,与“台独”分子频繁互动、交流“经验”。

  其二,煽动暴力。“黄之锋们”是戴耀廷“违法达义”歪理邪说的忠实信徒,他们鼓动学生“勇武抗争”,只要是“为香港好”,就可以採取暴力手段。其结果是:大批年幼无知的学生走上街头,摇身变为“蒙面暴徒”,将香港这个家摧残得遍体鳞伤。

  其三,充当汉奸。为达到“揽炒”目的,黄之锋等人还乞见美国政要,到美国国会演讲,要求美国制裁香港、施压中国政府。美国国会最终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就有黄之锋的一份“功劳”。

   民主本是个好东西,但“黄之锋们”借“民主”之名,行暴乱之实,充当外国势力的“马前卒”,欲在香港搞一场“颜色革命”,祸害香港,戕害学生,无耻至极!

  “年轻”不是“免罪金牌”

  对於“黄之锋们”的恶行,香港社会长期流行一种说法:念其是年轻人、是学生,情有可原,放过一马;更有人将矛盾推给特首,要求特首利用“特赦”的权力,放过这些年轻人。这些说法实在荒谬!香港号称是“法治社会”,这是在打“法治社会”的脸!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必须受到法律惩罚。──这是法治社会的定律。至於未成年人违法是否可以从轻发落?法律条文自有规定,岂能笼统地以“年轻”“学生”为其免罪?法律虽然赋予特首“特赦”的权力,但“特赦”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在法庭裁决之后,且应有悔罪表现,岂能不分青红皂白地“特赦”?

  年轻人是香港的未来,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年轻人都必然会成为明天的社会栋樑。如果香港社会允许年轻人无法无天、肆意妄为、为非作歹,允许年轻人暴虐成性、狭隘自私、无法无天,允许年轻人挟洋自重、祸港卖港、卖国求荣,那麼,明天的他们只会成为“败家子”,香港数代人打拚的基业就会葬送在他们手裏,而“黄之锋们”正是把年轻人塑造成“败家子”。从这个角度讲,法院判决黄之锋等人入狱,既是对他们的惩罚,也是阻吓他人仿效,更是对年轻人的警示。

  据报道,今天是周庭的24岁生日,这个生日在狱中度过,她昨日闻判后低头痛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亦被法庭驳回。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此事足以令更多的年轻人警醒!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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