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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成为常态\屠海鸣

2021-03-02 04:24: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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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戴耀廷等揽炒派政棍策劃实施了非法“初选”;今年1月,警方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了55人;昨日,其中的47人被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消息传来,有市民到警署门口展示横额,力挺警方执法,呼籲依法严惩这班揽炒派政棍,令人感慨!这一天来得虽晚了些,但毕竟正义没有缺席!

  香港是法治社会,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任何人无权力凌驾於法律之上。只有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成为常态,香港的法治基础才会牢固,香港才能长治久安。

  “初选”属非法,检控乃必然

  被检控的政棍还在公众面前扮“可怜相”,有人自称“不知道错在哪裏”。这些人当中,不乏法律学者、知名大状、大学教授,难道真的“不知道错在哪裏”?

  立法会议员如何产生?众所周知,必须按照选管会依法制定选举规则的选举。然而,戴耀廷等人却策劃了一套“初选”方案,规定只有在“初选”胜出的参选人,才可代表反对派出选,并要挟参选人签署声明,公开承诺如果当选,将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及所有政府议案。显然,这是把“初选”当成了工具,旨在瘫痪政府运作,属於违法活动。

  第一,“初选”剥夺了选管会的合法权力。立法会选举原定於9月6日举行,选管会公布的选举提名日是7月18日,戴耀廷等人策劃的“初选”在7月11日和12日两天举行。“初选”并非在反对派政党内部投票,而是发动市民参加投票,等於提前启动了选举程序。这如同赛马的枪声还未响,有的马已经开跑,对其他参选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

  第二,“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初选”的策劃者要求,参选人一旦当选为议员,必须两次无差别否决政府的财政预算案,逼迫行政长官辞职,瘫痪政府运作。这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条款。在“初选”活动中,一些参选者打出“港独”的选举口号及政纲,散发“港独”宣传册,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三,“初选”涉嫌选举舞弊。非法“初选”活动所需经费约350万元来自“众筹”。《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收取的选举捐赠达1000元以上,须向捐赠者发出载明捐赠者姓名及地址的单据,如有匿名,即属违法。350万元的“众筹”至今是一笔糊涂账,涉嫌触犯《条例》列明的有关罪行。

  此外,政府因应抗疫下达了“限聚令”,非法“初选”违反“限聚令”,香港的第三波疫情与此次大规模人员聚集有很大关联。

  狡辩无底线,莫再扰视听

  对於揽炒派政棍被起诉,某些“社会精英”还在为这些人狡辩,混淆视听,蛊惑公众,毫无法治底线。

  戴耀廷代表律师何俊仁说,难以理解该指控如何构成罪行,称基本法授权立法会议员制衡行政机关,如今竟被控以“串谋颠覆”,可谓“匪夷所思”。这纯属“断章取义”!根据基本法,立法会议员确有制衡行政机关的职能,但用什麼方式制衡?制衡的权力有多大?基本法是有规定的。“制衡”岂能没有边界、不择手段!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称,看不到议员否决预算案有任何违法成份,“立法会係有赞成、反对同弃权呢三个掣,佢哋点解唔可以用《基本法》赋予嘅权力去做(否决预算案)?”这纯属“偷换概念”!依据基本法,立法会议员有权否决预算案,但非法“初选”把“否决预算案”作为“筹码”要挟参选人。还没有看到预算案,就必须答应否决预算案,这难道是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吗?

  民主党表示,该次初选旨在让港人选择心仪的立法会参选人,过程光明磊落、公开透明,不能理解何以“颠覆国家政权”。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初选”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要瘫痪特区政府,涉嫌违反国安法中“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条款,把选举作为颠覆政权的工具,何言“不能理解”?

  不可再保释,切勿“捉放曹”

  以去年7月1日为“分水岭”,香港国安法生效。任何人在此之后公然挑战国安法,都必须付出代价。戴耀廷等人在策劃非法“初选”时,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特区政府、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曾分别严正指出,“初选”是对香港特区选举的非法操控,是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公然挑战,将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但这班人置若罔闻,一意孤行,执意与国安法对抗到底;今天,他们受到检控,“勿谓言之不预也”。

  但也要提防,也许有人在悄悄想办法,要将47名揽炒政棍保释。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意思非常清楚:“不准保释”是常态,“准予保释”是例外。此前,“黎智英保释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争议,终审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的上诉得直,裁决黎智英即时还押。终院的判决明确了国安法有关保释门槛的立法原意,该判例对本港各级法院有指导作用。

  戴耀廷堪称反中乱港“总策劃师”,此人炮製的“违法达义”歪理邪说,害苦了莘莘学子,令“少年暴徒”层出不穷;提出的“雷动计劃”“风云计劃”,故意操控选举;臭名昭著的“揽炒十步”,则要把香港拉向死亡的深渊。非法“初选”就是“揽炒十步”中的一步。戴妖不除,香港不宁!市民对此人早已愤恨不已。与戴耀廷沆瀣一气的“揽炒”香港一班人,也绝非善良之辈,这些人绝不能保释!

  在香港,违法者逍遥法外已经太久了!现在是拨乱反正的时候了!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香港才会安宁。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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