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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香江/“民阵”勾结外力乱港,必须依法取缔\屠海鸣

2021-05-10 04:23: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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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有一个特殊的组织,最高峰时有50多个政治团体加入;“修例”风波的一年多期间,由其组织的多场大型遊行示威活动最终皆演变为暴乱。最近,这个组织勾结外国势力的证据渐渐浮出水面,令人诧异的是,该组织在香港兴风作浪19年,至今却没有“户口”。这个组织的名字叫“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

  近日,“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收到警方社团事务主任文件,指“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第5条,要求“民阵”以书面形式向社团事务主任提供6项数据,包括提供“民阵”由2006年9月至今曾举办的遊行集会数据,以及要求交代“民阵”成立以来的收入来源、开支、用作接收任何资金或款项的银行及户口号码等。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民阵”组织的示威遊行演变为暴乱,并非局势不可控,而是“民阵”主要成员早就写好了“剧本”,每一次都是按照预定的“剧情”在“走戏”。“民阵”更是长期接受外国机构的资金资助和“台独”势力的“关照”。勾结外力乱港,必须依法取缔。

谎称经费来自“捐款”,实则外部“资助”

  “民阵”一直声称,在资金运作上“一直只依靠遊行集会期间的市民捐款”“成立至今从未收取任何外国政府或机构资助”。但媒体报道,有关方面的调查显示,“民阵”接受外国政府或机构资助的证据渐渐浮出水面。

  NED是1983年在华盛顿成立的所谓“非政府组织”,其实是由美国政府出资的,在国际上被称为“第二中情局”,这是公开的秘密。其辖下机构“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一直与“民阵”关係密切,美国研究机构“朗保罗和平与繁荣研究所”发表的一份文件披露,在香港“修例风波”中,NED向大部分参与此事件的团体提供资金支持,不仅曾向NDI拨款20万美元,同时单独向“香港人权监察”直接拨款9万美元,用於资助它们的组织活动。保守估算,“香港人权监察”自1995年至2013年从NED手中至少领取190万美元活动资金。NED还以相同方式与公民党、工党和民主党等政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繫,而以上许多机构都是“民阵”主要成员。

  “台独”势力是“民阵”另一大幕后金主。在“反修例”遊行过程中,时任“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曾高调感谢“台独”声援,致谢名单包括3个“台独”团体,即“在台香港学生及毕业生逃犯条例关注组”、“台湾公民阵线”以及“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当时就引起舆论关注,有识之士痛斥“台独”和“港独”合流的卑劣行为。现在,诸多细节被揭露出来。2013年4月,美“公民力量”、NED及台湾民主基金会(TFD)在台北举行“第八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民阵”的骨幹成员杨政贤、陈树晖获邀参加。此外,壹传媒老闆黎智英也是“民阵”获取金援的另一大渠道,而黎智英给“民阵”提供的资金,背后也有NED的影子。

  NED以颠覆他国政权而著名,“民阵”直接或间接地接受NED的资助,却谎称经费来自“捐款”,如此瞒天过海,正是作贼心虚的表现。

长期“打擦边球”,实为逃避责任

  从公开报道中可以得知,“民阵”曾於2006年7月18日按《社团条例》註册,后在9月11日申请取消註册;但按传媒及社交平台信息,显示“民阵”其后仍然以社团形式运作。

  事实上,“民阵”於2002年9月成立,最初期只是负责针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但在2003年“七一”遊行后,逐渐成为反对派的联合平台,几乎所有反对派成员都参与其中。“民阵”每年都会鼓动“七一”遊行,目标直指“一国两制”和特区政府施政。

  “民阵”组织规模浩大的遊行示威活动,当然需要不少经费,“民阵”的收支是透过其成员团体处理。有媒体揭发,其中职工盟便收取了NED旗下“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累积1300万的捐款。媒体还披露,夏博义等人成立的“香港人权监察”(也是“民阵”成员),也曾收取NED的资助。

  《社团条例》明文规定禁止香港政治性团体与外国或台湾地区的政治性组织有联繫,而“民阵”及其成员一直热衷於“国际战线”,明目张胆参与“台独”和反华组织的活动和会议。“民阵”一直不愿註册,意图避开法律规管。不註册还可以争辩自己不属於“社团”,正如现任“民阵”召集人辩称,“民阵”是联盟不是组织。“民阵”当中大状云集,善於“打擦边球”,这说明他们早已为逃避法律责任埋下了“伏笔”。

“跳船”为自保,作贼终心虚

  最近,民主党、公民党、教协等政党和团体相继退出“民阵”,显示出这些政治组织“嗅觉灵敏”。因为,政府正调查“民阵”资金来源,如果继续留在“民阵”,利用外国或境外机构提供的资金活动,则涉嫌违反国安法。

  香港国安法第29条列明,“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持下,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区居民对中央政府或者特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即属触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假如“民阵”收受来历不明的捐款,执法部门可提示或通知有关银行将其账户冻结。由此可以看出,民主党、公民党等政党和团体纷纷“跳船”,除了因为“民阵”长期没有註册外,更是担心执法部门调查“民阵”资金来源时会受到连累。如果说,过往所为还可以蒙混过关,今后继续就是明知故犯,罪责难逃。

  香港国安法是一柄斩妖除魔的利剑,利剑出鞘,令“港独”势力树倒猢狲散,极大地打击了反中乱港的嚣张气焰。如今,香港拨乱反正已经到了关键时刻,除恶务尽,除恶也要对反中乱港平台逐一清理,一旦发现确凿证据,一定要依法追究,绝不手软。因此,对於“民阵”这样的非法组织、乱港平台进行彻查,早日查清事实,一旦证据成立,必须尽快依法取缔,给全港市民一个交代,令公义得到维护,让法治更加基础稳固。

  (本文作者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註:《大公报》独家发表,如有转载,请註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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